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7〕72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7〕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天桥区和槐荫区辖区内,北起无影山中路南至经二路的桥命名为纬六路桥。
二、同意将位于槐荫区辖区内,东起营市西街北口西至兴济河的桥命名为经六路桥。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 / 政府公报 / 2008年度政府公报 / 2008年第1期(总第35期)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7〕72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纬六路桥和经六路桥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7〕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天桥区和槐荫区辖区内,北起无影山中路南至经二路的桥命名为纬六路桥。
二、同意将位于槐荫区辖区内,东起营市西街北口西至兴济河的桥命名为经六路桥。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