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5-05-26 00:0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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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7日)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改革现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一、改革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式和手段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之间占有、使用的资产数量差距较大,资产浪费和紧缺的问题同时存在。通过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整合现有资产,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减少管理费用,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二)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目前,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布局分散,限制了其管理服务功能的发挥。通过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将部分市级机关迁出城市中心区,不但可以减轻城市中心区的交通、通讯压力,盘活市区土地房屋资产,带动社会投资,加快新城区开发建设,而且可以优化配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益。
  (三)有利于创新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科学管理、资源整合、合理配置,有利于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实现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保障制度化、服务社会化。
  (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集中整合、建设功能齐全、智能化管理的集中办公区,实行机关集中办公和机关事务统一管理,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发展,实现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五)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通过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可以使行政事业单位从不该管、管不好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归位,避免部门滥用资源配置权与民争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
  (六)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实行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资产的投入产出、运营管理,建立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实现保值增值,促进精简、高效、廉洁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化解矛盾、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清查、科学界定、规范处置,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2.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资产进行整合,实现资产购置科学、配置合理、处置得当。3.加强监管、高效运营的原则。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基础上,区别资产性质和用途,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别采取委托管理和授权经营的方式,提高资产投入产出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性质、职能的不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推动改革顺利进行。5.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的原则。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资金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福利补贴制度改革、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行政事务管理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必须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以达到承上启下、协调推进的目的。
  (三)目标要求
  通过改革,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和相关联的其他资产以及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资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机关高效运转机制相协调、符合我市实际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制。
  财政部门具体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职能,对资产的占有、使用、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和非公益性资产以及特殊性资产区分不同资产性质和用途,采取委托管理和授权经营等不同的管理模式,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在全面清查掌握资产状况的基础上,对现有资产产权关系重新调整和变更,建立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清查现有资产。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清查的内容包括不动产及与之相关联的其它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负债等。
  2.制定资产调整处置方案和有关制度。按照有利于实现资产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布局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资产清查的结果,对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制定资产调整与处置方案。
  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资产委托管理、授权经营等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3.建立委托管理和授权经营的运行机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用2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委托管理和授权经营工作,理顺监管关系,明确管理责任,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运营新机制。
  (二)时间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压茬进行。总的时间要求是:从现在起至2006年底,分准备动员、清查核实、制定处置方案、调整划转4个阶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查、界定、调整、划转和新制度建立工作。
  按照改革进程要求,适时开展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资产改革工作领导班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改革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资产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改革圆满成功。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根据改革的要求和部门职能,财政、审计、结算中心等部门负责资产清查、处置、划转、核算工作,并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建委、房管、国土资源、规划、工商、民政和教育等部门负责对各类资产的清查提供准确的资料和依据,对资产的产权、负债相关政策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完善相关手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资产划转和调整工作中涉及的人事和劳动关系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行政审批中心,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改革和建设集中办公场所的要求,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融资平台,建设机关办公用房和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工作纪律,做好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
  (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严肃纪律。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是从全市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对改革意义、内容和具体做法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犯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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