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播报员丨月底前完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济南日报》
○市民咨询
想咨询一下,今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吗?
●政策解答
一年一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专家座席
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市民咨询
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专家解答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市民咨询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到异地就医有什么规定?
●专家解答
定点医疗机构确因技术、设备条件的限制诊治有困难的,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专家会诊,确认需要转异地就医的,应填写《济南市工伤职工异地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接诊医院的诊疗水平必须高于转出医院诊疗水平,同时是转入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