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3 11:19 信息来源:实习生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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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济南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交运〔2011〕3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包括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以下统称为驾驶员)实行诚信考核,进一步推动全市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引导和促进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考核工作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二、诚信考核范围和时间

凡取得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满一年以上的驾驶员,均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诚信考核。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三、诚信考核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

(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

(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四、诚信考核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由局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局运输管理办公室、局监察支队负责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检查、违章计分和信息抄告等工作,局运输管理办公室还负责具体实施市内四区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市道路运输诚信考核工作,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诚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五、诚信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诚信考核等级评定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考核实行计分制,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具体计分分值标准见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本次是首次考核,凡是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扣分合法证明手续的统一不再扣分,本次诚信考核等级定为基本合格(A级)。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发现有违章记录的,工作人员必须对有关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认真核对,并按照省厅《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扣分、定级标准进行考核定级。

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的,应当在计满20分之日起15日内,到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按照规定的学时和内容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的,凭合格证明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在本次诚信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对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可以进行1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二)考核工作步骤。

1.考核所需资料。参加济南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驾驶员,应按规定准备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等级审核和签注。诚信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驾驶员相关资料,为审核合格者发放《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附件2),驾驶员应如实、准确填写该表。工作人员依据考核表内容,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上的违章和计分记录、驾驶员数据库中的记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和计分汇总,审查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相关信息存入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的“诚信考核记录”栏内标注诚信考核起止时间、计分分值,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在从业资格证件上加盖诚信考核专用章及下一周期考核时间。另外,道路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尚未有责任认定结论的,驾驶员应当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5日内,到档案所在地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办理诚信考核等级签注手续。

3.档案管理。各相关单位应建立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单位出具的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原件,《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附件3)等。驾驶员基本情况信息保存到从业资格证件注销或者吊销后三年。安全生产、遵守法规、服务质量信息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三)违章计分及信息抄告。

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交通监察机构要严格执行《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违章信息报告登记制度,及时、准确的向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反馈相关考核信息,为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驾驶员超过期限不参加诚信考核或诚信考核计分已满20分的,应当督促其回档案所在地参加考核或者继续教育。

(四)考核公布及争议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驾驶员考核和继续教育信息,提供查询便利。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诚信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局科技处进行书面举报或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诚信考核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驾驶员诚信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具有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加强协调,确保全市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通过专题访谈、专栏文章、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诚信考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等事项,使广大驾驶员充分认识诚信考核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为诚信考核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依法行政,文明服务。诚信考核单位要认真执行诚信考核的有关规定,遵守考核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坚持文明服务。要主动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之间的配合,同时积极争取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支持,全面做好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附件:1.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略)

3.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略)


附件1:


济南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志(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增岗(市交通运输局科技处处长)

王继强(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政委)

于洪涛(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处长)

赵建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勇(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万联合(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长祥(平阴县交通运输局副书记)

赵振鹏(济阳县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路来营(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刁廷利(历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庄庆(长清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技处,王增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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