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8 14: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超大

(济厅字〔2013〕2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8日



2013 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主要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共同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现制定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主要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作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推进人性化、标准化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推动就业援助向精细化、长效化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援助范围,确保“双零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调节就业的作用,建立动态准确的人才和就业供求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定期分析发布制度,职业供求信息实现网络化管理,供求匹配成功率逐年增加。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清欠工作。以“巩固、规范、提高”为主线,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参保人缴费补贴及时到位、即缴即补,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号)要求,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增城镇就业14000人,就业培训27000人,其中创业培训5300人。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就业目标管理服务体系。负责就业资源和就业统计工作,做好全市就业形势分析和预测。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分析和就业指导工作。建立灵活实用的就业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困难群体扶持力度,完善就业援助措施,确保“双零家庭”每户年内至少有1人就业,实现“动态消零”。建立更高水平的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在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和网上监控。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清欠工作,企业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70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万人;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267604万元、55000万元、147323万元、17334万元、11930万元和16975万元。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监管,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零违规”。

(二)市教育局。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帮助1000名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就业统计工作纳入全市就业目标管理服务体系,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资源、就业等情况。负责职业学校毕业生资源、就业和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资源的统计、分析,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情况。

(三)市民政局。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安置复员退伍军人2500名。将复员退伍军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统计工作纳入全市就业目标管理服务体系,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资源、就业等情况,建立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形势预测分析制度。负责制定社区服务中长期规划,落实和促进社区开发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城镇就业提供岗位,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情况。建立低保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最新低保标准及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信息。

(四)市工商局。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8000名劳动者开展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准入限制,降低准入门槛,设立绿色通道,依法办理注册手续,并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新登记开业和变更、注销、吊销单位的情况。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职业中介机构许可制度。建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情况统计制度,定期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情况。

(五)市国资委。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3500名。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重点做好所担保关闭破产企业医疗保险费清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监管企业发展和劳动力需求中、长期规划,制定并落实所监管企业年度净增就业岗位计划。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业分离和辅业改制,拓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加强对困难企业改制、破产和调整过程中职工安置和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减员指导,规范企业破产、改制程序,指导改制企业依法理顺劳动关系。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下岗职工和困难群体安置就业工作情况。

(六)市总工会。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就业培训12000人,其中创业培训500人。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小额贷款,贷款金额500万元。积极参与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完善三方协商机制,规范企业裁减职工行为,抑制就业转失业人员过快增长。组织各级工会对失业人员开展择业观宣传教育,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就业统计台账,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就业状况调研分析,为困难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七)团市委。新增城镇就业800人,就业培训1500人,其中创业培训1000人。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小额贷款,贷款金额700万元。积极参与促进就业工作,做好失业青年的思想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转变就业观念,积极扶持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就业统计台账和就业形势的预测分析。

(八)市妇联。新增城镇女性就业3500人,就业培训13000人,其中创业培训500人。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小额贷款,贷款金额500万元。积极参与和支持就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性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广泛宣传促进就业政策法规,组织各级妇联开展择业观宣传教育,做好就业统计台账及妇女就业形势调研、分析和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帮扶活动。

(九)市残联。安置残疾人就业1600人,就业培训3500人。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就业目标管理服务体系,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就业中长期规划。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统计台账,做好残疾人就业形势分析预测,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下岗失业残疾人资源、就业情况。广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广泛充分就业。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劳动年龄内重度残疾人信息,协助做好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身份认定工作。


附件: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一览表(略)


(2013年7月28日印发)


热点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