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 年全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9-28 15:37 信息来源:实习生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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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厅字〔2014〕23号

为切实加强全市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3〕23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济发〔2013〕17号)有关要求,就2014年全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多方联动,广泛参评,公开纳言,重在整改”的原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要求,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整治各部门、各行业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被评议单位共161个。分类如下:

(一)一类参评单位(109个)

1.行政部门。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市畜牧兽医局、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海关(济南地区)、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黄河河务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4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各县(市)区对应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窗口。

2.服务行业。济南广播电视台、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盐务局、济南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济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济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中国铁通济南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济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济南办事处、齐鲁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济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济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火车站、济南西站、长途汽车总站、济南国际机场、市中心医院、市立四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外国语学校、济钢高中、济南公交总公司、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泉城水务集团、济南水务集团、济南热力公司、济南热电公司、济南东泰热力公司、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济南绿园供热公司、济南港华燃气公司、山东济华燃气公司、全民健身中心、奥体中心、天下第一泉景区、市图书馆、省会大剧院等53个服务行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对应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窗口。

3.监管与执法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市招标办、市征地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等12个单位及各县(市)区对应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窗口。

(二)二类参评单位(52个)

市委办公厅(市委保密办、市委督查室)、市委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学会)、市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台办、市信访局、市委610办公室、市委农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档案局(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外办、市侨办、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老龄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市贸促会、济南仲裁委办、市史志办、市供销社、济南社科院、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技师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市气象局等52个单位。

三、评议主体

评议主体主要由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从各类主体的数据库中随机抽取。

(一)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

以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济南号段、拨打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市民、各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对象为来源,构成群众代表数据库。以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代表、通信运营商登记的企业联系人、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对象为来源,构成企业代表数据库。

参评单位以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群众代表数据库中抽取样本;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企业代表数据库中抽取样本;服务对象既有群众,又有企业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抽取比例。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代表

驻济的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及县(市)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

(三)机关干部代表

选择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构成机关干部代表数据库。其中,市级机关干部占70%,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占30%。

(四)新闻媒体代表

驻济的省、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主要新闻媒体工作者。

四、评议内容

(一)一类参评单位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1.专题评议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带头廉洁自律等五方面内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指导,对有关问题处理问责情况,有无不管不问或只部署无落实等问题;有无走形式、搞表面文章现象;本单位全年内有无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2)问题整改。针对上年度民主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及整改情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有无回避问题、推卸责任行为;有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

2.综合评议

(1)工作效率。提速增效,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情况。有无不重视行政审批工作、简政放权不到位问题;有无办事拖拉、庸懒散等问题;有无违反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制度等行为。

(2)服务态度。改进作风,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情况。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等问题;有无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简单粗暴等问题。

(3)依法履职。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规范执法情况。有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有无政务不公开、规避监督、暗箱操作等问题;有无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4)清正廉洁。加强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等有关要求情况。在反对“四风”方面有无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行为;有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一类参评单位服务行业评议内容

1.专题评议

问题整改。针对上年度民主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及整改情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有无回避问题、推卸责任行为;有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

2.综合评议

(1)服务质量。立足岗位,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有无工作效率低、服务不主动、业务不精通等问题;有无损害群众利益、敷衍了事、态度蛮横等问题。

(2)信息公开。对办事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开公告情况。有无应公开未公开问题;有无公共服务项目未经公示或听证就予以实施的问题。

(3)廉洁诚信。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业规范,依法开展服务情况。有无强制服务、搭车收费、价格欺诈等行为;有无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行业潜规则等问题。

(三)一类参评单位监管与执法单位评议内容

参照行政部门“综合评议”内容。

(四)二类参评单位评议内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和“综合评议”。参照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五、评议方式、评价选项、赋分标准

(一)电话调查

对行政部门、监管与执法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设“总体评价”和“工作效率”、“服务态度”、“依法履职”、“清正廉洁”四个分项。服务行业设“总体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廉洁诚信”三个分项。对行政部门和服务行业,增设题整改”专题评议。

评价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种。赋分标准前三项分别为100、75、55分,不了解不计入核算。

(二)网上调查

对一类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并对行政部门、服务行业增设“问题整改”专题评议,对服务行业、监管与执法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抽样调查。对二类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网上调查均为总体评价,不设分项。

评价选项和赋分标准同电话调查。

(三)问卷调查

对行政部门和二类单位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进行总体评价。

评价选项和赋分标准同电话调查。

(四)短信调查

对一类参评单位综合评议,均为总体评价,不设分项。评价选项和赋分标准同电话调查。

(五)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行政审批事项考核

根据各单位对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办量、办结率、群众满意度、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六)新闻媒体评价

媒体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根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上线(上镜)及表现、现场观众打分、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满意度回访、开展政务公开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计分办法

民主评议由各评议主体按照规定的评议方式进行评分,经汇总形成总分,实行百分制。

(一)一类参评单位

1.行政部门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30%+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20%+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情况×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1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5%+机关干部评议×5%+新闻媒体评议×5%+县(市)区评议×5%。

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采用电话调查和短信调查两种方式,权重分别为电话调查20%、短信调查10%。

对无审批职能的单位,承办行政审批事项权重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权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和机关干部评议,采用网上调查方式。其中,机关干部评议按市级分管领导和其他机关干部两类主体分别评议,权重各占2.5%。

问题整改专题评议,采用电话调查、网上调查两种方式,权重各占7%、3%。电话调查部分,随机抽取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评议;网上调查部分,随机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评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由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评议。

新闻媒体评议,采用济南广播电视台《政务面对面》、《政务监督热线》栏目综合考核以及新闻工作者网上调查,权重分别占2%、2%、1%。

县(市)区评议,由各县(市)区参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工作,结果纳入全市评议范围。

“服务行业”和“监管与执法单位”评议形成的有效样本,计入其主管部门的调查样本中,一并统计主管部门的综合得分。

2.服务行业

(1)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30%+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3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1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0%+机关干部评议×5%+重点抽样调查×5%+新闻媒体评议×5%+县(市)区评议×5%。

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采用电话调查和短信调查两种方式,权重分别为电话调查20%、短信调查10%。

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新闻媒体评议,计分方法同行政部门。

问题整改专题评议,计分方法同行政部门。对今年新纳入评议范围单位的评议得分,按该类别各单位平均分核算。

机关干部评议,计分方法同行政部门,但不设市级分管领导评议项。

重点抽样调查,采取网上调查方式进行总体评价,由市评议办会同市热线办,邀请群众、企业、专家、学者等各界代表进行评价。

县(市)区评议,计分方法同行政部门。对未在县(市)区设立对应单位的服务行业,县(市)区评议权重并入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电话调查的权重之中。

(2)未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4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2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0%+机关干部评议×10%+重点抽样调查×5%+新闻媒体评议×5%+县(市)区评议×5%。

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采用电话调查和短信调查两种方式,权重分别为电话调查30%、短信调查15%。

其他评议计分方法,同“服务行业”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与联动单位。

3.监管与执法单位

(1)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30%+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2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20%+机关干部评议×10%+重点抽样调查×5%+新闻媒体评议×5%+县(市)区评议×5%。

计分方法同“服务行业”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

(2)未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4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30%+机关干部评议×10%+重点抽样调查×5%+新闻媒体评议×5%+县(市)区评议×5%。

计分方法同“服务行业”中未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联动单位。

(二)二类参评单位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4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25%+机关干部评议×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5%+新闻媒体评议×5%+县(市)区评议×5%。

其中,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等五家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单位,评议得分=机关干部评议×6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20%+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5%+新闻媒体评议×5%。

二类参评单位评议,由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新闻媒体,采取网上调查方式进行综合评议。其中,新闻媒体评议主体均为新闻工作者。由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对各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评议。

七、评议步骤

评议活动自今年9月开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至2015年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

1.成立组织机构。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任务。

2.报送有关材料。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于10月31日前向市评议办提供以下材料:(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提供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书面报告和文件、会议记录、纪要、任务分工、责任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问题整改方面,提供本单位2014年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问题整改、媒体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和工作方案、分工意见、进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市评议办将把上述材料录入济南廉政网及“网上评议系统”,提供给各评议代表。同时,各单位也要将上述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开。经市评议办审核,对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未完成整改承诺任务的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3.制定调查方案。市热线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要拟定调查提纲,征求有关部门、参评单位的意见,进一步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加强电话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参评单位的工作性质、主要职责、业务流程,提高调查样本质量。一类参评单位要积极配合,于10月15日前,向市评议办、市热线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提供本单位主要职责,基本服务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主要信息)。

4.加强互动交流。被评议单位要主动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座谈走访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工作职能、整改进度、工作成效和重点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

5.广泛宣传发动。济南广播电视台、济南日报等媒体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市评议办将在济南市政府网、济南廉政网分别开辟民主评议专栏,设立电子信箱,接收群众、企业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集中评议阶段(11月上旬—12月下旬)

1.综合评议电话调查。由市热线办组织对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抽样调查。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带领有关人员现场旁听。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征询参评部门意见,市评议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审核,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按照统计学方法核算群众满意度,市热线办出具电话调查报告。每个单位至少完成600个有效样本。其中,对应的各县(市)区单位至少完成60个有效样本。

2.短信调查。由市热线办组织,采取短信随机抽样调查方式,由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评价。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征询参评部门意见,市评议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审核,最终由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计算机评价系统自动打分。每个单位至少完成600个有效样本。其中,对应的各县(市)区单位至少完成60个有效样本。

3.网上调查。由市评议办组织,采取网上投票方式进行。市评议办运用“网上评议系统”从各类评议主体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自动生成密码,以“12345”短信平台发送给各代表,通过登录济南市政府网或济南廉政网进行投票。对各参评单位,形成有效问卷不少于3000份。

4.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审批事项情况考核。对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单位,市热线办按照《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问题整改专题评议。电话调查部分,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每个单位至少完成300个有效样本。其中,对应的各县(市)区单位至少完成30个有效样本。300个有效样本中,要求从上年度电话调查对象和向济南电台《政务监督热线》、电视台《政务面对面》栏目拨打过热线电话的市民中,随机抽取约150个有效样本进行调查回访。网上调查部分,由市评议办组织,运用“网上评议系统”,请各评议代表根据参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网上投票。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由市评议办组织,统一印制问卷调查表,发放至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评议后,统一封装回收。在特邀监察员、参评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读票。

7.新闻媒体评议。《政务面对面》和《政务监督热线》栏目组制定并细化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他新闻工作者评议通过网上调查方式进行。

8.重点抽样调查。由市评议办组织,运用“网上评议系统”,邀请各界代表约1500人,进行网上投票。

(三)总结反馈阶段(2015年1月上旬—2015年2月下旬)

1.汇总评议情况。市评议办按照计分方法,确定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分类确定排名顺序。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评议情况,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评议工作报告、综合得分情况报市评议办。

2.评议结果运用。市评议办将评议工作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内部通报,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一类参评单位得分排名情况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一类排序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反馈意见和建议。市评议办及时梳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各参评单位,限期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协调小组负总责,市评议办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检查、指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和解决。

(二)突出整改,务求实效。要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对关系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影响发展环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活动的意见》(济纪发〔2014〕14号)要求,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公开重点整改目标、召开座谈会、公开整改进度等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并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职能,通过明察暗访、巡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整改工作、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对态度消极、推诿扯皮、措施不力、影响发展大局的,进行问责。评议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纪律监督保证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济评发〔2013〕3号)要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干扰评议等“十个严禁”行为的,取消所在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一类参评单位网上调查表(略)

2.重点抽样调查表(网上)(略)

3.二类参评单位网上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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