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
济南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市新政务服务中心启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到位,政府部门、单位向审批处室授权到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到2016年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厅率达到95%以上,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按照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凡政府部门、单位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的,行政审批职能要调整归并到审批办;加挂审批办牌子且相关条件具备的,能归并则归并;条件暂不具备的,要赋予审批办协调督办职能。部门、单位要以审批办“一个窗口”对外,建立完善运行快捷顺畅的受理、转办、办结、反馈内部流转机制。
(二)推进审批办集中进厅。政府部门、单位单独设立审批办且已经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必须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以加挂牌子方式设立审批办的,由审批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进厅。审批办进厅负责人必须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窗口工作人员2年内不得轮换;除辅助工作和形式审查工作外,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应为在编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三)落实行政审批事项进厅到位。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各政府部门、单位要将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安全保密规定之外)、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厅统一对外受理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少、办件量少且未设立或加挂审批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对外受理,并明确业务处室具体负责;对因场地、技术限制等原因不能进驻的,经市政府同意,纳入自设专业服务大厅受理、办理,并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和监管。
(四)落实向窗口授权到位。一是实行“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由各政府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向首席代表颁发“授权书”,明确首席代表职责,并确保相对固定。除需集体研究、上报审批的事项外,其他行政审批服务业务由首席代表全权负责。二是使用审批专用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各政府部门、单位要一律授权窗口使用“××局(委员会、办公室、公司)审批专用章”。审批专用章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对外公布,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五)推进网上全程办理。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市级全部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安全保密规定之外)、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统一对外运行,办理关键环节必须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办理全程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管。需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的部门、单位,可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接口,与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协同服务。
(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运行模式。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角”五项工作制度和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个公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机制,凡不需要现场踏勘、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受理、审核、签批、制证、收费、发放等环节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办理;对同一个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简化程序,提速增效,从根本上解决“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职能整合阶段(2015年10月底前)。由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推进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职能整合、职责归并,凡涉及职能调整的,由市编办按程序研究确认后行文公布。
(二)集中办理和授权到位阶段(2015年11月中旬)。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进行调研摸底,落实各部门、单位审批办进驻窗口人员、首席代表名单、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目录,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三)规范运行阶段(2016年6月底前)。公开进厅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和办事指南,建立完善长效运行管理和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对进厅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
四、保障措施
各政府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落到实处。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各部门、单位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问责。
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2015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