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7-13596 组配分类: 济政发
  • 成文日期: 2017-11-04 发布日期: 2017-11-04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JNCR-2017-0010010
  • 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7〕20号 有效性: 1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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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2017年7月1日前公布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93件、需修改的21件、失效的7件、废止的19件(目录详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