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1999-00040 组配分类: 济政字
- 成文日期: 1999-06-25 发布日期: 1999-06-25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联合办公促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政字〔1999〕38号 有效性: 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联合办公,促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办事效率,巩固改革审批制度、实行联合办公所取得的成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联合办公重要意义的认识
改革审批制度、实行联合办公,是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紧密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而采取的实际步骤,也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审批制度、实行联合办公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要强化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办实事、讲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把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联合办公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决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故意刁难等不良行为,促进行风的全面好转。
二、建立健全联合办公责任制
市政府备有关部门要按照“提高效率,完善程序,理顺关系,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合办公责任制,并狠抓落实。
(一)凡列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审批制度,实行联合办公实施方案》的联合办公审批事项、“一条龙”审批事项、“一站式”审批事项,都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办理,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本部门制定的联合办公细则,同时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联合办公的各项责任制,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行联合办公的各牵头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所承担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其具体职责是:1、承接井审查申报单位呈报的审批事项的有关材料;2、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单位审批事项的有关材料送达联合办公的部门;3、认真协调联合办公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审批意见,并召集所涉及部门于每月10号、20号、30号(如办公日逢星期六,则提到星期五进行;逢星期日则拖至下星期一进行),到济南宾馆联合审批;4、负责将审批结果通报申报单位;5、需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的,帮助协调申报单位上报审批;6、负责审批事项的登记、建档工作;7、每次联合办公日前一天,要将当次办公的审批内容报市政府办公厅。
(三)各联合办公参加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所承担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参加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认真做好分工内的事项。其具体职责是:1、服从牵头部门的安排,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拿出本部门的审批意见;2、按时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办公,并代表本部门在审批报告书上签署意见;3、对需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帮助协调申报单位上报审批。
(四)实行“一条龙”审批的各牵头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所承担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或本部门处室联合办公。其具体职责是:1、承担并审查申报单位呈报的审批事项的有关材料;2、在接到申报后2至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或所属处室、单位,对申报单位的审批事项进行联合审批;3、负责将审批事项的结果通知申报单位;4、负责审批事项的登记、建档工作。
(五)实行“一站式”审批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所承担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简化程序,遵守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为基层单位、为干部群众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承担并审查申报单位呈报的审批事项的有关材料;2、在接到申报的3天内组织本部门有关处室对申报单位的审报事项进行联合审批,一个“窗口”对外;3、负责将审批事项的结果通知申报单位;4、负责审批事项的登记、建档工作。
三、加强对联合办公的监督检查
(一)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人事局及联合办公各牵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办公督导组(名单附后),定期或不定期对联合办公,“一条龙”、“一站式”审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也要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基层单位和干部群众对不按时限审批的,可通过行政效率投诉电话向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市监察局投诉。对累计投诉3次的,并经市监察局调查属实的,取消部门及其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三)建立联合办公第一责任人追究制。对不按时参加联合办公的、无故拖延审批办理时间的或该办不办、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违反政纪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选择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改进和加强对联合办公的领导
联合办公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联合办公要负总责,并确定部门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要按业务要求选派那些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扎实的同志负责联合办公的具体工作。各部门领导和有关处室人员要按时参加联合办公,不得缺席。实行“一条龙”、“一站式”审批的,要确定一个处室作为牵头单位,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调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联合办公的质量和效果。各部门领导要认真研究联合办公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提高工作效率的新路子、新方式,不断地进行改进、完善和提高,把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组 长:徐华东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孙志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张 忠 (办公厅副主任)
高传明 (市人事局副局长)
于 敏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善鹏 (市计委主任)
侯怀亮 (市经委副主任)
盂建新 (市外经委主任)
王长欣 (市科委主任)
赵厚民 (市土地局局长)
曹 桦 (市规划局局长)
孙允功 (市外企局局长)
盂富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善桐 (市文化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