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1999-00046 组配分类: 济政字
- 成文日期: 1999-11-04 发布日期: 1999-11-04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清河北路等地名命名调整注销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济政字〔1999〕67号 有效性: 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清河北路等地名命名调整注销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小清河北路等道路名称命名调整注销的请示》(济民发〖1999〗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横跨历城、天桥、槐荫区辖区,沿小清河北岸,东起历城区华山镇政府驻地洪家园,西止二环西路的道路,命名为小清河北路。
二、同意将粟山路由原东起北马鞍山路,调整为东起北马鞍山西路,西止二环西路不变。
三、同意将北马鞍山西路由原东北起北马鞍山路、南止粟山路,调整为东北起北马鞍山路,南止小清河北路。
四、同意将新沙路并入小清河北路,注销新沙路路名。
五、同意将北闸子东路并入小清河北路,注销北闸子东路路名。
六、同意将五柳闸北路并入小清河北路,注销五柳闸北路路名。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