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5-13006 组配分类: 济政字
  • 成文日期: 2015-09-02 发布日期: 2015-09-02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5〕38号 有效性: 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章丘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同意你市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普集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普集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普集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绣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绣惠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绣惠镇政府驻地。
  三、撤销相公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相公庄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相公庄镇政府驻地。
  四、撤销文祖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文祖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文祖镇政府驻地。
  五、撤销官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官庄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官庄镇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