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许多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脱颖而出,一些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异军突起,这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宁波市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引导企业抢抓“后疫情”时期产业发展风口和新一轮产业科技变革机遇,大力发展宁波有基础、市场有需求、未来有空间的重点领域新兴产业。
宁波出台新政重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近日,宁波出台了《宁波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企业精准培育、重点项目支持、特定载体建设等方面。其中,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包含加强补链型企业招引、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增强企业产业链韧性等方面;企业精准培育包含做大做强初创型企业、加快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重点项目支持主要包括推进新基建项目建设、加速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加快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实施等方面;特定载体建设主要包括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
一、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
1.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向上下游拓深延展或加强产品的附加值和深加工层次,且列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项目库的项目,获得银行项目贷款2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给予设备贷款实付利息50%,最高200万的补助。
2.增强企业产业链韧性。针对自主生产新产品营业收入累计达1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针对搭建示范应用推广平台营业收入累计达1000万元(含)以上或注册用户达到5万(含)以上的互联网企业,根据新媒体设备、线上平台等应用示范推广的投入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对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的优秀典型案例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二、初创企业精准培育
连续两个年度营业收入累计高于1000万元,且增速持续上升的非上市企业,给予企业近3年实际到位或净增社会投资总额一定比例,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其中,社会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或政府职能部门备案的各类投资。
三、重点项目支持
1.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项目库的项目、民营企业实际投资超过50%,且服务产业发展的新基建项目,根据设备总投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2.加速科技成果项目转化。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中试基地、中试生产线项目,根据新增设备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其中,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分两次分别给予设备总投资10%和30%的补助;总投资5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分两次分别给予设备总投资5%和20%的补助。
四、创新平台搭建
1.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按照《宁波市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成功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给予奖励。成功认定为宁波市产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奖励;成功认定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分中心),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和“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2.支持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宁波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成功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奖励。成功认定为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或宁波市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奖励;成功认定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3.支持建设创新载体。成功认定为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小镇、“万亩千亿”平台等创新载体的单位,可一次性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成功认定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的单位,可一次性享受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4.支持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成功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可一次性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第一个评价年度达到要求的,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市政府研究室 2021-08-10 09:55:38
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许多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脱颖而出,一些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异军突起,这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宁波市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引导企业抢抓“后疫情”时期产业发展风口和新一轮产业科技变革机遇,大力发展宁波有基础、市场有需求、未来有空间的重点领域新兴产业。
宁波出台新政重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近日,宁波出台了《宁波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企业精准培育、重点项目支持、特定载体建设等方面。其中,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包含加强补链型企业招引、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增强企业产业链韧性等方面;企业精准培育包含做大做强初创型企业、加快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重点项目支持主要包括推进新基建项目建设、加速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加快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实施等方面;特定载体建设主要包括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
一、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
1.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向上下游拓深延展或加强产品的附加值和深加工层次,且列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项目库的项目,获得银行项目贷款2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给予设备贷款实付利息50%,最高200万的补助。
2.增强企业产业链韧性。针对自主生产新产品营业收入累计达1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针对搭建示范应用推广平台营业收入累计达1000万元(含)以上或注册用户达到5万(含)以上的互联网企业,根据新媒体设备、线上平台等应用示范推广的投入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对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的优秀典型案例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二、初创企业精准培育
连续两个年度营业收入累计高于1000万元,且增速持续上升的非上市企业,给予企业近3年实际到位或净增社会投资总额一定比例,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其中,社会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或政府职能部门备案的各类投资。
三、重点项目支持
1.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项目库的项目、民营企业实际投资超过50%,且服务产业发展的新基建项目,根据设备总投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2.加速科技成果项目转化。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中试基地、中试生产线项目,根据新增设备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其中,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分两次分别给予设备总投资10%和30%的补助;总投资5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分两次分别给予设备总投资5%和20%的补助。
四、创新平台搭建
1.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按照《宁波市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成功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给予奖励。成功认定为宁波市产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奖励;成功认定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分中心),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和“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2.支持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宁波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成功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奖励。成功认定为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或宁波市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奖励;成功认定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根据第一次复评结果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3.支持建设创新载体。成功认定为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小镇、“万亩千亿”平台等创新载体的单位,可一次性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成功认定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的单位,可一次性享受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4.支持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成功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可一次性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第一个评价年度达到要求的,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