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12-12 01:56 信息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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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改善发展环境、优化融资服务、强化财税支持、加快创新发展和深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摘要如下。

一、改善发展环境

1.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资本规模、技术力量等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隐形限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一件“事”为牵引,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简易注销即来即办。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投资项目“容缺办理”机制。

3.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避免“一刀切”执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

二、优化融资服务

4.推动融资政策落实。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

5.丰富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政府采购,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融资服务。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银行业机构创新开展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对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力度。

6.鼓励上市直接融资。对本市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及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且符合相关投资方向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

7.优化融资增信服务。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

三、强化财税支持

8.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

9.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10.推动减税降费不断深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

1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全面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

12.充分发挥创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健全投资容错机制,调动政府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投资积极性。积极申请投贷联动地区及银行试点。

四、加快创新发展

13.完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提高承担研发任务比例。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1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投入比例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资助;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15.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力争到2022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6.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树立以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为主体的推进导向和聚焦“3年新建小微园60个以上、聚集企业超万家”的目标导向,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

17.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实施万家企业上云工程,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上云”。开展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持续推动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线接入资费水平。

五、深化服务保障

18.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省级示范平台和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搭建惠企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

19.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开发“信易贷”等金融服务产品,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

2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郑州人才计划”“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对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大规模轮训。

2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模式,探索实施带“施工图”供地,用地企业拿地后非永久性实体工程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开工建设。

2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用好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航空港经济区等国家战略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承揽对外承包工程等,按照政策给予奖励。

(来源:郑州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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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研究室 2021-12-12 01:56:11

近日,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改善发展环境、优化融资服务、强化财税支持、加快创新发展和深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摘要如下。

一、改善发展环境

1.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资本规模、技术力量等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隐形限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一件“事”为牵引,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简易注销即来即办。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投资项目“容缺办理”机制。

3.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避免“一刀切”执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

二、优化融资服务

4.推动融资政策落实。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

5.丰富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政府采购,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融资服务。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银行业机构创新开展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对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力度。

6.鼓励上市直接融资。对本市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及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且符合相关投资方向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

7.优化融资增信服务。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

三、强化财税支持

8.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

9.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10.推动减税降费不断深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

1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全面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

12.充分发挥创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健全投资容错机制,调动政府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投资积极性。积极申请投贷联动地区及银行试点。

四、加快创新发展

13.完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提高承担研发任务比例。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1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投入比例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资助;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15.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力争到2022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6.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树立以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为主体的推进导向和聚焦“3年新建小微园60个以上、聚集企业超万家”的目标导向,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

17.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实施万家企业上云工程,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上云”。开展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持续推动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线接入资费水平。

五、深化服务保障

18.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省级示范平台和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搭建惠企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

19.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开发“信易贷”等金融服务产品,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

2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郑州人才计划”“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对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大规模轮训。

2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模式,探索实施带“施工图”供地,用地企业拿地后非永久性实体工程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开工建设。

2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用好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航空港经济区等国家战略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承揽对外承包工程等,按照政策给予奖励。

(来源:郑州市政府网站)

编辑:张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