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3条硬核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22-07-06 10:28 信息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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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经济保民生稳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23条硬核举措,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稳住经济大盘。

一、开展金融支持稳市场主体行动

1.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深圳经济稳增长。用好货币政策工具,聚焦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2.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3.优化上市培育服务。发挥“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制定市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

4.加大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力度。建立资本顾问机制,搭建产融对接平台,促进投融资端对接、期现结合。引导证券公司与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至6个月。

5.用好创新工具丰富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制度等在深交所落地。推进企业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政策工具包,力争实现“一集群一基金”。

6.充分发挥期货和衍生品风险管理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加大衍生品风险管理方案的策划与推广,通过专业服务有效助力实体企业锁定原材料价格、稳定供应链。

7.加大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支持小额贷款、小额再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并引导其降低贷款利率。

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

9.助力受疫情持续影响的行业渡过难关。建立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绿色服务通道”,针对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10.设立金融驿站提供社区金融服务。启动“金融驿站”项目,成立金融驿站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对接金融机构专项融资产品,量身定做专属融资服务。

二、开展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发展行动

11.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白名单”项目库。鼓励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强银企对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的支持力度。

1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贸易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围绕稳外贸导向,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发展保单融资业务。

13.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专项担保。鼓励银行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

14.做好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用好新增的民航应急贷款支持深圳相关企业。鼓励各银行开辟运输物流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广动产抵押融资,创新符合运输行业特点的动产融资产品。

15.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对房企风险化解力度,优化预售监管资金提取条件。有效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16.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扩大合作金融机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项目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发行上市。

三、开展特定群体金融服务提升行动

17.提高对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采取合理方式调整还款计划。鼓励金融机构对灵活就业主体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18.加大信贷资源供给促进居民安居乐业。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合理满足刚性和改善性居民购房信贷需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

19.加强居民商业保险保障。探索采取“政府支持一点、保险公司优惠一点、企业少交一点”的方式,推动家政人员、快递骑手等基层群体的普惠保险发展,强化居民的商业保险保障。

20.拓宽金融人才实习就业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增加实习和就业岗位,提升金融人才引进数量和培养质量。组织本市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与高校合作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

四、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共享对接机制

21.用好市级征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地方金融组织的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面向金融场景有序合规开放,提供多种服务和金融产品。

22.设立深圳金服平台专属服务通道。创设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专区,归集、整合疫情防控各项金融支持服务政策,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智能对接金融机构专项融资产品。

23.强化金融机构激励引导作用。对加强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确有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可视情形在后续有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此过程中涌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金融监管部门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肯定。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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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3条硬核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市政府研究室 2022-07-06 10:28:03

近日,深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经济保民生稳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23条硬核举措,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稳住经济大盘。

一、开展金融支持稳市场主体行动

1.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深圳经济稳增长。用好货币政策工具,聚焦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2.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3.优化上市培育服务。发挥“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制定市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

4.加大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力度。建立资本顾问机制,搭建产融对接平台,促进投融资端对接、期现结合。引导证券公司与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至6个月。

5.用好创新工具丰富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制度等在深交所落地。推进企业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政策工具包,力争实现“一集群一基金”。

6.充分发挥期货和衍生品风险管理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加大衍生品风险管理方案的策划与推广,通过专业服务有效助力实体企业锁定原材料价格、稳定供应链。

7.加大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支持小额贷款、小额再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并引导其降低贷款利率。

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

9.助力受疫情持续影响的行业渡过难关。建立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绿色服务通道”,针对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10.设立金融驿站提供社区金融服务。启动“金融驿站”项目,成立金融驿站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对接金融机构专项融资产品,量身定做专属融资服务。

二、开展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发展行动

11.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白名单”项目库。鼓励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强银企对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的支持力度。

1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贸易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围绕稳外贸导向,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发展保单融资业务。

13.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专项担保。鼓励银行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

14.做好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用好新增的民航应急贷款支持深圳相关企业。鼓励各银行开辟运输物流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广动产抵押融资,创新符合运输行业特点的动产融资产品。

15.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对房企风险化解力度,优化预售监管资金提取条件。有效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16.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扩大合作金融机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项目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发行上市。

三、开展特定群体金融服务提升行动

17.提高对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采取合理方式调整还款计划。鼓励金融机构对灵活就业主体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18.加大信贷资源供给促进居民安居乐业。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合理满足刚性和改善性居民购房信贷需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

19.加强居民商业保险保障。探索采取“政府支持一点、保险公司优惠一点、企业少交一点”的方式,推动家政人员、快递骑手等基层群体的普惠保险发展,强化居民的商业保险保障。

20.拓宽金融人才实习就业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增加实习和就业岗位,提升金融人才引进数量和培养质量。组织本市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与高校合作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

四、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共享对接机制

21.用好市级征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地方金融组织的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面向金融场景有序合规开放,提供多种服务和金融产品。

22.设立深圳金服平台专属服务通道。创设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专区,归集、整合疫情防控各项金融支持服务政策,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智能对接金融机构专项融资产品。

23.强化金融机构激励引导作用。对加强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确有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可视情形在后续有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此过程中涌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金融监管部门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肯定。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