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徐州东大钢结构建筑有限
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情况反馈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发〔2022〕11号)有关规定,经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徐州东大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济南中船设备有限公司智能化综合车间建设项目(大学城)(智能化综合车间)于2023年8月14日完工。2024年1月15日,该单位提交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书面承诺在承建期间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进行公示。根据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5日对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通过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到截止日期,没有收到反映该单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发〔2022〕11号)有关规定,同意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徐州东大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申请》。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