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东山水重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3735787684J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祥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山东山水重工有限公司建材机械装备电机维保项目(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济环长分报告表〔2022〕13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许可编号 | 济环长分报告表〔2022〕13号 |
许可内容 | 山东山水重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山东山水重工有限公司建材机械装备电机维保项目(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山东山水重工有限公司建材机械装备电机维保项目(开发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玉清路南段1095号,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购置安装浸漆罐、储漆罐、冷却塔、液压站、通风机、烘干房、动平衡车、电机实验设备等设备10余台,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旧电机-拆解-清灰-烘干-表面绝缘处理-烘干-装配-成品入库。项目建成后,年维护保养旧电机150台。我局于2022年3月22日受理并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4/02 |
有效期自 | 2022/04/02 |
有效期至 | 2022/04/02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 |
备注 | |
数据来源单位 |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