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如何收取? 发布日期:2025-08-01 16:32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次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的执收单位,租金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征收。承租家庭完成缴款后,可通过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