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2 10:15 信息来源:济南市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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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有关工作通知》,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25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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