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济南参保人在山东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答:1.职工医保参保人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执行本地就医一致的报销比例;
2.居民医保参保人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住院、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就医执行本地就医一致的报销比例;大学生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不降低报销比例,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3.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省内长期异地居住的,可通过“爱山东”APP、微信或支付宝“济南医保”小程序申请“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自2025年4月1日起,需提交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终止日期须按照提交备案材料的有效期设置,经人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确认办结。备案办理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执行本地就医一致的报销比例。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注: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执行报销标准时,未确定等级的,按照我市二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