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MB2863651N/2024-00083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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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医保字〔2024〕2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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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医保字〔2024〕2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济医保字〔2024〕2号
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制定了《济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以下简称市清单),请遵照执行。
一、夯实主体责任。要将市清单的发布和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要持续深化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好公共服务主体责任,认真遵循市清单内容,为全市提供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二、抓好宣贯落实。要通过宣传册、宣传海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确保形式直观、易看易懂。要重点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下沉的医保服务事项管理,着力做好日常服务监管和业务审核。要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确保落实到位。
三、强化信息支撑。要高度重视医保经办数智化转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准确统计科学分析线上线下各类渠道的办件情况,重点对办理时限进行监测和预警,实现经办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要结合市清单实施工作,及时对信息系统适应性提出优化建议。
四、加强监督评价。建立市清单执行情况监督和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对超清单规定提供办理材料、超规定时限办结业务等情形的,进行及时督导和督办。市医疗保障局将把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即时通报。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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