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MB2873710W/2025-00942 | 主题分类: | 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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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文旅发〔2025〕3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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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旅游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文旅发〔2025〕35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文旅发〔2025〕35号
各区县(高新区、南部山区、先行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落地实施,加大入境客源市场开发力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申报
(一)奖励对象
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入境旅游包机奖励的对象为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境外市场开拓奖励的对象为在国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依法纳税的文化旅游企业。申报入境游客总量奖励的企业,当年度应组织入境游客来济南,且在济南住宿1晚(含)以上,年度合计超过200(含)人天。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接待入境游客、入境包机、境外市场开拓等,可参照本办法申报奖励。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与奖励对象一致,不允许联合申报,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分支机构申报。
(三)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分为资格申报、事前预报、事后申报。
1.资格申报。
申报主体在申报奖励前,应向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报资格申请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经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即具备事前申报资格。
2.事前预报。
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对事前预报不作硬性要求。
申报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境外市场开拓奖励时,应进行事前申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接待的入境游客、入境旅游包机、境外市场开拓对事前预报不作硬性要求。
3.事后申报。
事前预报审核通过后,即具备事后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扫描件,并保持内容一致。纸质材料以报送至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时间为准(采取邮寄方式的以申报主体邮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资格申报
资格申报不得晚于2025年11月1日
2.事前预报
事前预报不得晚于2025年11月15日
申报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境外市场开拓奖励时,申报主体应在相关活动实施前,提前10个工作日以上完成事前预报。
3.事后申报
事后申报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
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境外市场开拓奖励年底统一核算。
二、审核
审核流程分为初审、终审、公示。
(一)初审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有关数据作为初审的重要参考。
(二)终审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专门评审工作小组,对第三方提供审核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形成奖励方案。
(三)公示
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或微博、微信平台对奖励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发放
(一)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境外市场开拓奖励年底根据全年总量统一核算。
(二)奖励方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奖励对象。发放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申报材料
(一)入境游客总量奖励
1.事后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请表》(附件2)。
(2)《济南市旅行社导游委派行程安排单》(附件6)。
(3)团队操作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接待计划书(含交通信息、名单、人数、用餐、行程等团队基本信息)、与市区内住宿酒店往来预订单、酒店回执确认单、景区门票等。
(4)行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票复印件(电子行程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5)住宿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济南市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确认单》(附件3)。
(6)其他证明材料。
2.合并报送时,团队资料要按照《济南市接待入境游客总量统计表》(附件4)中团队序号进行编号整理。
3.申报材料应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入境旅游包机奖励
1.事前预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包机入境团队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包机团队基本情况说明、交通方式、拟定行程、游客人数和名单等。
(2)其他证明材料。
2.事后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请表》(附件2)。
(2)《济南市旅行社导游委派行程安排单》(附件6)。
(3)团队操作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接待计划书(含交通信息、名单、人数、用餐、行程等团队基本信息)、与市区内住宿酒店往来预订单、酒店回执确认单、景区门票等。
(4)行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主体或奖励对象与航空公司签订的本次合作证明相关文件、机票复印件(电子行程单)和其他证明材料。
(5)住宿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济南市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确认单》(附件3)。
(6)其他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应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三)境外市场开拓奖励
1.组织人员赴境外参加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营销推广和展览展会活动,推广的主体内容为济南文旅资源和产品线路。参照《济南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标准奖励。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省、市此类奖励政策的,不重复奖励。
(1)事前预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济南市境外市场开拓奖励事前申请表(表1、表2)》(附件5)。
②活动方案或参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或展览名称、时间、地点、活动方案等。
(2)事后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请表》(附件2)。
②《济南市境外市场开拓奖励事前申请表(表1、表2)》(附件5),应加盖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公章。
③行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票复印件(电子行程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④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洽谈客户名单、签约文本、参展成果、合影等。
⑤宣传推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往访国家(地区)入境旅游客情分析、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⑥人员出入境证明材料,包括证件信息页、签证(注)页、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2.自主赴海外开展旅游营销,包括参加旅游展会(须设置展位)或举办专场推介会等,推广的主体内容为济南文旅资源和产品线路。参照该展览展会1个标准展位价格,对展位费用予以奖励。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省、市此类奖励政策的,不重复奖励。
(1)事前预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济南市境外市场开拓奖励事前申请表(表1、表2)》(附件5)。
②活动方案或参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或展览名称、时间、地点、活动方案等。交通信息。
(2)事后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请表》(附件2)。
②《济南市境外市场开拓奖励事前申请表(表1、表2)》(附件5),应加盖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公章。
③行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票复印件(电子行程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④展位(展区)购买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专门展位(展区)的发票等证明材料。
⑤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洽谈客户名单、签约文本、参展成果、合影等。
⑥宣传推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往访国家(地区)入境旅游客情分析、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⑦其他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应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由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补充规定。
附件:1.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报资格申请表
2.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申请表
3.济南市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确认单
4.济南市入境旅游游客总量统计表
5.济南市境外市场开拓奖励事前申请表
6.济南市旅行社导游委派行程安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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