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6-17785 主题分类: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11-11 发布日期: 2016-11-11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6〕72号 有 效 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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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6-11-11
发布日期: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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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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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6〕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0日

  济南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鲁政办字〔2015〕26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市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建成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防震减灾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先进行列。
1.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制定并实施《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建立了市地震监测中心,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地震监测会商水平快速提升。新建长清区地震台、商河县深井综合地震台,全市已拥有9个测震台、14个强震台、40个前兆测项,地震监测能力由1.5级提高到1.0级,地震速报由10分钟缩短到5分钟,省、市、县(市、区)地震监测中心实现互联互通,震情会商报告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3.震害防御基础更加坚实。主城区和县域地震小区划基本全覆盖,千余项重大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新建、扩建、改建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成7个国家级、23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实施了38个集中连片和66个零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建筑总面积约460万平方米。
4.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新建2处大型防灾避险公园,Ⅰ、Ⅱ、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分别达到16处、114处、365处,编制了中心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成果纳入市中心城控制性详规,各县(市)区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成地震现场移动指挥系统,全社会每年进行各类应急演练5000余次。
5.科普宣教成效显著。建设了一批科技含量高、展示手段新的学校、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场所,成立科普宣讲团和宣传志愿者、基层宣传员队伍,广泛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70%、60%和100%。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不平衡,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不健全;地震监测站点不够优化,前兆测项不够丰富,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不完善;城市老旧建筑、违章建筑物存在地震安全隐患,农村自建民居抗震性能差,地震小区划成果应用不够广泛;市级专业地震救援队伍建设滞后,各种应急队伍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不够完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防震减灾社会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等。
(二)面临的形势。我市位于郯庐、聊考两大断裂带之间,辖区内有多条断裂,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易受周边大震波及,历史上曾发生3次5级以上地震。特别是我省自1995年以来,5级以上地震异常平静,远超历史平均期限,地震潜在风险日益加大。在国家发布的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我市Ⅶ烈度区面积增至1775平方公里。鉴于省会城市的重要地位及复杂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国务院将我市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防震减灾任务非常繁重。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推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完善和发展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科普宣教等工作体系,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工作体系,提升防震减灾综合实力,全面实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城市防震减灾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1.地震监测预警水平继续提升。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高精度、高标准的综合地震监测系统,测震台站达到10个,平均台距小于25公里,强震动台达到16个,地球物理与化学地震前兆观测网密度达到每千平方公里4.9个测项,地震监测能力达到0.8级,定位精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破坏性地震预警能力。
2.城乡震害防御全面加强。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广泛应用于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确保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推进老旧建筑、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改造,力争城市建筑物和新建农村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实现演练常态化。建立健全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落实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Ⅰ类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机制和震灾快速评估系统更加完善。
4.市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健全防震减灾宣教体系,深化宣教内容,扩大防震减灾宣教覆盖面,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80%、70%和100%。各类防震减灾示范工程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地震信息服务产品和质量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三、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1.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密地震监测站点,改造章丘市瓦山地震台,新建天桥区综合深井地震台及济阳县、长清区2处地下流体监测站,新增章丘市七星地震台磁通门等监测手段,升级改造市中区杜庙流体监测设备。
2.规范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管理。分批次升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软、硬件设施,优化地震监测数据通信网络,保障地震信息传输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升级改造县级地震监测中心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地震监测台网可视化运行管理维护系统,提高台网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建立规范的观测仪器、软件入网与退出制度,规范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运行。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及地震预警平台。结合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参与建设地震预警一般站及台站观测、通信网络、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等系统。搭建市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平台,开展地震预警实验。探索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公共发布系统,力争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前提供预警信息。
4.加强群测群防和地震应用科学研究。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中的作用。利用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观测资料,深化地震观测数据分析与研究,提升地震分析水平。完善地震科研管理,培育高水平科研团队,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地震科研项目。
(二)提升城乡震害防御能力。
1.做好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编制我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新增城市规划区域开展地震小区划和活断层探测。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广泛运用于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开展城市震害预测工作。全面排查城镇老旧建筑抗震性能,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建立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逐步拆除、改造或加固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
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推广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地震安全性区域综合评价,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加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把关和超限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保证抗震设防措施符合标准要求,实现建设工程“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标。
3.保障农村住房地震安全。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监督和管理等工作,通过抗震知识宣传、技术指导、财政补贴等方式落实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十三五”期间,建设不少于1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4.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对防震减灾示范建设点的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争创2个国家级、2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建设4个国家级、6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培育建设10个各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每年打造1个国家级、2个省级、5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争创50所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全市中小学、市属职业学校全部建成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标准化学校,并完成复核查验。
(三)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完善震灾快速评估信息管理系统,为震时救援决策提供参考。
2.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通达”的原则,指导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依托新建小区、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和学校操场等,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要逐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范和改扩建。探索建设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武警部队或消防部门,采取军民共建方式,筹建市级地震专业应急救援队,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市地震现场工作队建设,将其打造成集地震现场监测、应急施救、现场指挥和震害调查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力量。规范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和管理,加大培训和演练力度,提高地震灾害救援能力。
4.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4级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数据库,实行预案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增强预案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地震应急联合检查制度,每年开展1次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确保各项地震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充实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库,建立大型地震救援装备信息数据库,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运机制。
(四)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教能力。
1.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教体系。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4级地震科普宣传员体系,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讲团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志愿者管理,强化地震科普宣传员、志愿者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地震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2.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管理。依托地震台站、科技馆、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各级各类科普宣教基地每年接待10万人次以上。加强市地震科普馆的运维管理。
3.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全民素质教育体系,通过建设防震减灾流动宣传平台、数字网上科普馆、实施地震科普电影下乡、开设防震减灾专栏等方式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段和活动,推进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常识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五)提升防震减灾管理和服务能力。
1.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地震台站物业管理、震情值班、监测仪器设备维护、技术保障等工作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承接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地震台站管理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2.加强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加强防震减灾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客户端建设,强化互动功能,丰富地震预警、烈度速报、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等产品内涵,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好涉震咨询解答,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地震社情民情舆情采集,回应社会诉求,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安定。
四、防震减灾重点项目
(一)地震监测台网升级续建项目。升级改造市地震监测中心及部分地震台站,完善台站道路及专业技术用车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优化周边监测(观测)环境。改造章丘市瓦山地震台,新建技术用房,打深井1个,新增地磁、体应变、倾斜等前兆观测手段。新建天桥区深井综合地震台,建设或购置综合观测房,打深井1个,增加井下测项。
(二)地震台网中心及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分批次优化升级市地震台网中心及应急指挥中心设备,建设网络监控平台、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4G网络和卫星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县级地震监测及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及设备。完善震灾快速评估决策系统,实现地震灾区基础信息查询、影响范围圈定、应急级别判别、建筑损失估算、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评估等功能。
(三)防震减灾流动宣传平台项目。购置改装中型厢式车,建设防震减灾流动宣传平台,搭载可升降全彩户外屏和地震模拟体验平台等科普宣传设施,配备整车控制系统、播放系统、发电设备等,制作开发丰富的宣传内容,开展流动地震科普宣传。
(四)老旧建筑物抗震性能排查项目。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火车站、汽车站、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水利、交通、广电、通讯、电力、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等生命线工程,开展抗震性能鉴定,摸清全市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的建筑物数量和基本情况,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五)地震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建设项目。加快筹建我市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保障日常运行经费,定期进行地震专业救援训练;提高市地震局现场工作队装备水平,配备无人机灾情采集系统和中型地震救援装备车,对现有救援装备进行装载定位,补充其他必需的装备设备,提高我市地震应急救援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部门防震减灾职责,按要求落实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优化人员结构,改善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保障。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提高防震减灾法治化水平。加强防震减灾执法力度,依法加大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等防震减灾工作的执法检查。推进市、县两级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资源、社会捐赠等为辅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全社会防震减灾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和防震减灾业务的融合,提高地震工作信息化水平,保障信息安全。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地震科技水平。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防震减灾工作需求和地震科技发展趋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培养,进一步优化人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培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防震减灾技术保障和后勤服务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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