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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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7-11
一、政策背景
入境旅游发展水平是衡量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吸引力、对外开放度的重要标尺,入境旅游也已成为济南市文化旅游业新的消费增长极。为强化顶层设计,济南市先后制定了《济南市加快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济南市落实240小时外国人过境免签的若干措施》等,但由于缺乏入境旅游奖励办法,旅行社“引客入济”动力不足,急需出台《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
二、政策依据
依据2023年3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鲁文旅发〔2023〕7号)、202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2024年4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文旅发〔2024〕7号)、2024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入境旅游促进计划(2024-2026年)》、2024年9月山东省政府印发的《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鲁政字〔2024〕112号)、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2号)、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5〕27号)、2025年1月山东省政府发布的《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鲁政发〔2024〕15号)等文件要求,大力发展入境旅游,提振国际文旅消费。
为贯彻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的堵点”、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宣传部主要领导在全国旅游发展大会上指出“要统筹制定入境旅游发展战略,加快制定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2025年2月全省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提出“强化入境消费‘引流’,制定‘引客入鲁’奖励办法”等会议精神,参考2025年4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山东省“引客入鲁”奖励办法(试行)》(鲁文旅发〔2025〕4号)及部分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财政部门的有关奖励政策,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办法》主要致力于发展入境旅游、塑造国际形象、促进文明互鉴、提振国际文旅消费等,秉持“急需、精准、高效”原则,着重突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在入境旅游总量奖励设置上,紧紧围绕“提升入境游客人天总量”核心指标,合理设定奖励条件和标准。二是坚持精准施策,在入境旅游包机奖励标准设定过程中,精准分析济南市与外省(区、市)入境旅游产品线路价格差异,仔细核算包机等收入与经营成本之差,实施精准奖励。三是坚持资金高效安全的原则,对境外市场开拓给予奖励,持续拓宽入境旅游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四、主要内容
该办法旨在通过设立专项财政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旅游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拓展境外客源,助力济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其核心框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奖励类型与核心条件。对组织境外游客来济并实现过夜停留的旅行社,按其实际接待人天数达到一定基准后的总量予以定额奖励。对组织境外包机团队来济,满足特定降落、住宿及游览条件的旅行社,按符合条件的架次给予单次固定金额奖励。(此奖励与规模贡献奖励不重复计发)对赴境外参与由本市组织的官方推广活动,或自行在海外开展以济南文旅资源为核心的专项营销活动(如参展、举办推介会)的企业,对其产生的国际旅费、展位费等合规成本提供定额补贴,并设有补贴上限。
二是申报与审定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最终审定,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审定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兑现奖励。
三是资金管理与绩效监督。奖励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资金使用效果作为重要考核依据。明确列出资金禁止使用的范围,如不得用于支付罚款、债务清偿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追回和惩戒措施。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及特点
与上级文件相比,《办法》奖励范围集中在其最具操作性和市场潜力的三类项目(总量、包机、境外市场),避免资源分散。门槛更低,住宿仅需1晚,游览1个收费景区即可,更易达到奖励条件,尤其适合短线入境游客。与省级政策衔接明确,规定同一项目符合省、市两级政策的不重复奖励。《办法》可以看作是对省级政策的细化和落地执行版本,更加聚焦本地实际,操作门槛更低,执行机制更清晰,尤其适合中小型旅行社参与。两者互为补充,共同构建起省市级联动的入境旅游激励体系。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审计处
具体联系人:张宁
咨询电话:0531-5170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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