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已获省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快无疫区建设步伐,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7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无疫区建设目标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建成高标准无疫区。到2011年底,建成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病屏障和动物产品标准化六大体系;无疫区内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疫病监测、监督执法和畜产品卫生质量控制手段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有效控制规定动物疫病,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家禽、猪及大家畜的病死率分别下降到l0%、4%、1%以下;实现控制或消灭布氏杆菌病、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兰耳病等19种动物疫病;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达到扑灭标准;布氏杆菌病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基本实现肉、蛋、奶、饲料、兽药等标准化生产。
二、无疫区建设主要内容
(一)加快全市动物疫病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疫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改造或扩建,按国家规定标准配齐疫病诊断、检验、监测仪器设备。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冷链建设,配齐动物疫苗保存、消毒器械等防疫器具。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增强快速检验诊断各种动物疫病尤其是新发病、外来疫病的能力,提高有效预防、扑灭动物疫情的快速反应水平。
(二)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大力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4种疫病强制性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其他动物疫病按计划做好免疫工作。畜牧龙头企业和饲养大户要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规律及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免疫程序,确保免疫效果。严格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动物防疫组织供应。
(三)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定期组织对新老疫区及受威胁区、疫点、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饲养场、配种站(点)等场所实施消毒。对饲养场、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和冷藏厂,要实施严格的制度化消毒,确保彻底消灭疫源,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四)加强无疫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动物疫情监测诊断体系,健全市、县、乡三级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报告体系。各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要通过血清学、病原学试验等检验手段,定期对畜禽进行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和新城疫监测,并对动物免疫效果进行评估,监测及分析评估结果要定期逐级上报。对监测出阳性、疑似染疫畜禽的,要依法采取隔离、诊断、补免、消毒、淘汰、扑杀等有效处理措施,搞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五)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动物卫生监督网络,完善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执法、监督及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全方位有效监管及无害化处理。对出栏的畜禽要按比例分别进行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和新城疫检验,提高畜禽屠宰检疫率和产地检疫率。要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通过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措施,切实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调入的管理,坚决杜绝疫情传入。要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大力推进畜牧标准化生产。现有的各类畜禽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快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的各类畜禽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要大力推进出口畜禽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验收认证工作,实现无公害畜禽产品安全生产,动物产品基本上达到绿色产品标准。
(七)加强畜牧投入品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认证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进入畜禽生产领域,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
(八)加快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撑体系。同时,加快县乡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畜牧兽医防疫员队伍,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无疫区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无疫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无疫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无疫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无疫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落实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畜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测等所需经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无疫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考核程序和办法进行自查、总结,适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考核验收,保证各项建设任务按要求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疫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内容和要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与无疫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济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朝 (副市长)
副组长:贾正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辅卿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孟繁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历男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郑鲁伟 (市交通局纪委书记)
赵基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世平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高辅卿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济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已获省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快无疫区建设步伐,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7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无疫区建设目标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建成高标准无疫区。到2011年底,建成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病屏障和动物产品标准化六大体系;无疫区内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疫病监测、监督执法和畜产品卫生质量控制手段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有效控制规定动物疫病,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家禽、猪及大家畜的病死率分别下降到l0%、4%、1%以下;实现控制或消灭布氏杆菌病、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兰耳病等19种动物疫病;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达到扑灭标准;布氏杆菌病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基本实现肉、蛋、奶、饲料、兽药等标准化生产。
二、无疫区建设主要内容
(一)加快全市动物疫病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疫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改造或扩建,按国家规定标准配齐疫病诊断、检验、监测仪器设备。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冷链建设,配齐动物疫苗保存、消毒器械等防疫器具。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增强快速检验诊断各种动物疫病尤其是新发病、外来疫病的能力,提高有效预防、扑灭动物疫情的快速反应水平。
(二)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大力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4种疫病强制性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其他动物疫病按计划做好免疫工作。畜牧龙头企业和饲养大户要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规律及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免疫程序,确保免疫效果。严格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动物防疫组织供应。
(三)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定期组织对新老疫区及受威胁区、疫点、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饲养场、配种站(点)等场所实施消毒。对饲养场、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和冷藏厂,要实施严格的制度化消毒,确保彻底消灭疫源,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四)加强无疫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动物疫情监测诊断体系,健全市、县、乡三级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报告体系。各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要通过血清学、病原学试验等检验手段,定期对畜禽进行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和新城疫监测,并对动物免疫效果进行评估,监测及分析评估结果要定期逐级上报。对监测出阳性、疑似染疫畜禽的,要依法采取隔离、诊断、补免、消毒、淘汰、扑杀等有效处理措施,搞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五)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动物卫生监督网络,完善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执法、监督及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全方位有效监管及无害化处理。对出栏的畜禽要按比例分别进行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和新城疫检验,提高畜禽屠宰检疫率和产地检疫率。要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通过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措施,切实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调入的管理,坚决杜绝疫情传入。要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大力推进畜牧标准化生产。现有的各类畜禽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快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的各类畜禽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要大力推进出口畜禽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验收认证工作,实现无公害畜禽产品安全生产,动物产品基本上达到绿色产品标准。
(七)加强畜牧投入品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认证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进入畜禽生产领域,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
(八)加快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撑体系。同时,加快县乡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畜牧兽医防疫员队伍,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无疫区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无疫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无疫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无疫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无疫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落实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畜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测等所需经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无疫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考核程序和办法进行自查、总结,适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考核验收,保证各项建设任务按要求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疫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内容和要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与无疫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济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朝 (副市长)
副组长:贾正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辅卿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孟繁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历男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郑鲁伟 (市交通局纪委书记)
赵基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世平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高辅卿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