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1516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 发文字号: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一、议题事项
关于《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二、议题背景
公共数据资源兼具“治理要素”与“生产要素”双重属性,具有极大的公共效用和市场价值。2020年11月,我市出台全省首个公共数据专门立法—《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对公共数据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系统规范。为规范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发利用,确有必要出台政府规章进行地方立法探索,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前期,市司法局与市大数据局就立法思路、立法原则、重点问题以及主要解决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等多渠道听取企业、服务对象和相关部门意见,力求提高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将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征求相关市政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政府及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形成《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议题主要内容
《办法(草案)》共二十条,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授权运营模式。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要采取综合授权、分领域授权的方式,并逐步探索分级授权等其他授权运营方式。综合授权和分级授权由大数据主管部门实施,分领域授权由数据提供单位实施。
(二)明确授权运营流程。明确授权方式、授权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
(三)明确数据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合规管理机制,保障开发利用全过程安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决定,对《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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