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的申报工作。
博士(后)生活补助项目分为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3类。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博士留(来)鲁工作后可申报每年5万元、最多3年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鲁工作后可申报一次性15万元的生活补助,与其他省级人才生活补助就高享受、不重复发放。
到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医院、科研院所、学校)工作的博士,进入上述单位所设科研工作站(含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来)到上述用人单位全职在岗工作的博士后,可依托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认证或确认,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结束。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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