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是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近年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切实履行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用心用情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把牢法治航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党的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摆在重要位置,以法治思维统筹谋划退役军人工作,高位推动思想引领、移交安置、优抚褒扬、服务保障、权益维护、拥军优属、数字化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将学法普法作为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将保障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健全学法制度规范,组织专题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线上线下发力、双线融合普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个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辟普法专栏,刊发权威解读。制作发放宣传册、明白纸、普法海报,夯实基层一线普法根基。组建710人的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实施创新举措,举办“济南市退役军人普法微课堂”线上直播,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扎实推进服务保障。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核心要求,突出“大保障”定位,推进各项保障工作“法治化”。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四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模式,细化制度、落实权责,在安置渠道、岗位编制、待遇权益等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有效保障。2019年以来,全市接收转业军官1100余名,90%以上安置到公务员或参公岗位;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100余名,50%以上安置到事业单位;1400余名军休干部实现部队即交、地方即接。配套落实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法规,推出12个规范性文件、40条优惠举措,推介岗位12万个。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N”体系、“军得港”数字化服务平台,为2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军创市场主体建档立卡,实现精准对接,经验做法被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推广。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在163个街道(镇)、5456个社区(村)实施“示范型”“精品型”服务站创建规范。全省首创的1003名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队伍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常态联系。
全力营造尊崇氛围。准确把握保障法的实施导向,推动形成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环境。健全完善优待政策体系,出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方案,逐一明确分工、分解落实。面向全国退役军人推出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游览市属公园的举措,举办“致敬老兵·温暖泉城”退役军人家电购物节,5300多名退役军人参与活动,享受爱军企业专属补贴400多万元。依法管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济南革命烈士陵园、莱芜战役纪念馆完成改造提升,在全国率先成立烈士寻亲中心,已累计为103名无名烈士找到亲人,高规格举行集中立碑仪式。深度挖掘齐鲁英烈故事,权威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全网累计点击量达7亿人次。依法健全完善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为3629位新中国成立前和抗美援朝退役军人建立荣誉档案,制作荣誉画册5100余册,培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5人获国家级表彰,10人获省级表彰,252人获市级表扬宣传,开展“百名最可爱的泉城模范老兵”选树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展现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 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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