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84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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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清,现任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规划所所长,研究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先后获得国土资源部二等奖1项,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中国地质学会十大科技进展1项,山东省地质学会十大优秀地质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2篇。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资源评价与规划研究所所长孙伟清表示,济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开新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勇当‘三个走在前’排头兵”的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抓住“三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资源保障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优化矿产资源结构调整与布局,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科学开采及综合利用,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升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矿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构建济南市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问:本次《规划》编制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
孙伟清:本次《规划》编制以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总原则,具体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绿色勘查、绿色开发,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加强矿区生态治理与保护,推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突出特色。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时空布局,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完善矿产资源产业链,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实行区域差别化、矿种差别化管理,形成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
三是坚持科学配置。实施资源总量管理,优化资源科学配置,引导要素聚集,促进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推进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四是坚持放管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矿业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资源开发收益共享。
问:本《规划》主要提出了哪些规划目标?
孙伟清:分别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发展和矿区生态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划目标。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落实省基础地质、公益性地质调查部署,推进辖区内黄河生态带、大汶河廊道、鲁中铁矿重要矿集区等生态地质调查;完成3个县(区)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完成济南市城市地质调查,进一步完善城市三维立体模型以及应用服务平台。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力争在莱芜铁矿深部及外围勘查、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控开采总量,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小型矿山数量进一步压减,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占固体矿山总数比例不低于65%。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重要矿产“三率”水平达标率不低于98%,共伴生矿产资源、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四.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区生态保护
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提升已入库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完善绿色矿山动态监管。完成平阴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矿业权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有效落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执行监督管理更加有力,沿黄区县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70%。
五.矿产资源管理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程序,矿业权出让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探索地热资源开发“地热+”新模式;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问:本《规划》从那些方面做到规划准入管理?
孙伟清:分别从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一.绿色勘查。落实山东省《绿色勘查规范》及《山东省绿色勘查技术要求(试行)》要求,通过运用先进的勘查手段、方法、设备和工艺,实施勘查全过程环境影响最小化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并对受扰动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绿色勘查方式。
二.开采规模。矿区资源量规模必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合理的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开采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三.开发利用水平。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法、加工(选洗)工艺及相关设备必须符合规划限定要求,达到科学、先进、合理的生产水平。
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投产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五.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评报告,建有相配套的环保设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问: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砂石资源,济南市作为砂石大市,本《规划》对砂石资源是如何管理的?
孙伟清:砂石资源是济南市的优势矿种,对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规划》分别从砂石资源开发布局、砂石矿山准入要求、砂石资源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砂石资源开发布局。重点支持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等地砂石资源开采。“十四五”期间新投放的露天采矿权都要在划定的重点开采区内,区内积极推行“整体出让、整体开发、采治结合”模式,对于已关闭或采矿权已灭失的采石场,原矿区范围或毗邻区域仍有资源的,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依法依规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出让采矿权。实施砂石资源“净矿”出让,提升规模化开采水平,发展壮大机制砂石企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大型砂石资源生产基地。
二.砂石矿山准入要求。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基本农田范围,省道以上重要公路、客运铁路可视范围内设置露天砂石采矿权。新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且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新建砂石矿山各方面都应符合《规划》准入管理要求。
三.砂石资源管控措施。鼓励对现有砂石资源矿山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着力打造开采规范、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大型矿山企业。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及设备改造,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利用固体废弃物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强化砂石矿业秩序整顿,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统筹做好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新建露天开采砂石类矿山,须结合矿区周边人文、生态、产业等布局,探索实施采矿终了效果管控制度,适当限制深坑凹陷式开采,科学规划采矿终了预期效果,合理确定开采方式和修复模式,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实行前置管理和过程管控。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具体联系人:孙伟清
咨询电话:0531-86556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