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54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3-29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69号文件扎实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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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69号文件扎实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提升小城镇发展质量,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69号),要求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贯彻落实省相关要求,根据市领导批示,制定印发了《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69号文件扎实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69号)等有关要求,制定《通知》。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型城镇化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城镇发展质量。

四、重要举措

《通知》转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工作目标。《通知》明确,在全市涉农镇(街道)范围内,选取12个左右位于城市周边、可有效承接城市功能转移、产业基础雄厚、城市功能完备,在文化、生态、矿产、农业等方面具备独特资源禀赋的镇(街道),开展卫星镇、县域次中心、特色专业镇试点工作。

(三)强化资源保障。《通知》提出,以创新提升为导向,统筹政策、资金、土地等各类要素,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根据市级财政承受能力,结合综合考评情况安排奖补资金,区县、镇(街道)也要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四)加强组织实施。《通知》强调,市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政府是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主体。

五、关键词诠释

(一)卫星镇

卫星镇是指位于大中城市周边,积极融入邻近大中城市建设发展,有效承接人口、产业、功能转移,充分实现与城市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的小城镇。

1.区位条件。位于大中城市周边且位于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外,公共交通1小时或轨道交通半小时内能到达中心城区主要公共服务中心或交通场站。

2.人口规模。镇区常住人口超过3万人,具有较强的人口聚集和承载能力,能够有效引导人口向镇区集中。

3.经济基础。发展基础良好,二三产业协调发展,镇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超过25家,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2亿元。

4.城镇功能。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商贸金融服务网络健全,实现与所在大中城市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二)县域次中心镇

县域次中心镇是指相对远离所属县城且具有较强的区域中心功能,产业基础雄厚、城镇功能完备、辐射带动能力强、乡村服务功能完善,是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中具有重要作用。

1.人口规模。具有较强的人口集聚和承载能力,镇区常住人口超过2.5万人,具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潜力。

2.区位条件。镇驻地距离县(市、区)驻地不低于10公里。县(市、区)政府应明确县域次中心发展定位或相关发展路径设计。

3.经济条件。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在县域经济排名中名列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5亿元,镇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

4.城镇功能。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分区合理,社会事业发展比较完善,商贸金融服务网络比较健全。具备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就业吸纳能力,能够较好服务周边农民,实现与乡村地区融合发展。

(三)特色专业镇

特色专业镇是指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独特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实现人才、技术、资金等关键要素集聚,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特色小城镇。

1.产业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在镇域经济中占主体地位,主导产业税收占小城镇税收总量40%以上(其中,农业类特色专业镇要拥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或者3家及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不对税收总量进行要求)。主导产业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内国际市场占一定份额,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知名度,有一定数量的知名企业落户小城镇。

2.投入强度。要聚焦做优做强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累计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确保一定投资强度,每年对特色产业投资不低于3亿元。

3.质效水平。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小城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文旅类小城镇接待游客数量原则上不低于30万人次/年。

4.功能配置。围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建设公共服务、商贸信息、文化展示、产品交易和信息管理等功能平台,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信息技术,实现产城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型小城镇。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0531-517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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