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红
发布日期:2023-06-29 15:27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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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用法治力量守护泉城蓝天、碧水、净土,积极争做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各项工作的排头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红表示。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积极争创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机关为载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树牢法治观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依法治污开展。三是积极争先创优。印发《关于争创全市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细化50项任务,对标自查自检,全面规范、整改、提升。四是强化统筹推进。把争创全市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机关活动与污染防治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相结合,努力实现依法治污和服务发展双向奔赴。

依法治污成效显著。按照全市“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连续两年实现两位数提升,2022年综合指数和同比改善率均列全省7个通道城市第1名,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为全省通道城市最低。国省市控重点河流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控断面好三水体比例连续两年实现100%,水质指数位居全省第一,小清河辛丰庄出境断面年均值历史性达到二类标准。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行动自觉。深入推进“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续两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省首创规范文明执法评价系统,实现执法“码上评价”。完善案件办理机制,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优化案件内审机制,规范案审会工作制度及流程,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执行案件办理出台内部规定。积极开展并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个行政执法案卷获评全市教科书式行政执法案卷,1个获评市第二届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1个获评2022年度全省十佳优秀案例。

普法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及测试,以“线上课程+结业考试”方式开展年度执法远程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15场次,参与万余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2500余家持证排污单位开展轮训。开展“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普法宣传,受众万余人次。联合市法院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带动各分局“送法入企”。开展线上“生态环保大课堂”,先后组织培训19期。利用政务“双微”平台开展丰富多彩法治宣传。

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服务“项目突破年”,出台关于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2条措施。强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累计完成1074个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占总数的75.9%。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精准实行差异化监管,综合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切实减少检查频次。从轻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经验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肯定,“生态环保柔性执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获省政府推广。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中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提高依法污治能力和水平,锻造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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