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海平
发布日期:2023-08-24 08:54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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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国资委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法治引领,完善制度体系,依法科学监管,建设法治国企,着力打造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为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国资国企力量。”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海平表示。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法治思维。近年来,市国资委持之以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快建设法治国资国企。一是聚焦政治引领涵养法治素养。抓住“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精学细学法律法规,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二是聚焦国资业务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在“山东通”开设“每日一法”学习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定期推送精心筛选的政策法规、法治信息、普法案例等内容,及时宣传公司法、国资法、民法典等与国资国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普法的穿透力。三是聚焦重点工作强化靶向普法。围绕项目突破年、保密工作、新一轮国企改革专项提升、混改上市等重点工作,广泛宣传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以及市委、市政府系列政策要求,开展政策解释说明,讲清政策、明晰要求。四是聚焦解决难题开展互动交流。深入开展研讨,创新打造“法律顾问+普法案例+政策法规”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模式,及时有效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坚持法治先行,依法履职尽责。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一是推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全面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监管职责和党的建设“三位一体”职责,形成靠制度管理、按流程执行、凭绩效奖惩的良好作风。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和整理汇编,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出台了产权转让、资产评估、股权管理、绩效评价等一揽子制度,为依法行权履职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企业章程管理。坚持以企业章程为纽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落实董事会授权,加强外部董事建设,规范企业章程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全面实现以章程治企、按章程办事,为企业自主经营、依法决策、科学管理夯实基础。四是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督导企业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制度,选优配强法律人才,打造专职化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

完善法治举措,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法治国企建设,完善法治保障措施,着力打造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一是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从预警、审查、应对、整改、举报、问责、协同、评价等流程,明确合规运行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二是强化重大事项监管。印发《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企业需要向市国资委报告的三大类38项重大事项,定期开展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检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三是运用法治化手段化解难题。针对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法治思维,本着“事要解决”原则,走历史遗留问题法治化、信访问题法治化解决途径,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房租减免和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违背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开展政策惠企宣传,及时为企业送政策做宣讲,做好解惑释疑和政策推介,让企业掌握最新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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