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20批信访件12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4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12件、市中区9件、槐荫区9件、天桥区13件、历城区27件、长清区6件、章丘区14件、济阳区3件、莱芜区12件、钢城区3件、商河县2件、高新区7件、南部山区4件、起步区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33个,水污染问题20个,固废污染问题28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生态破坏问题16个,噪声污染问题18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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