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0批信访件10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5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4件、市中区10件、槐荫区7件、天桥区8件、历城区20件、长清区1件、章丘区8件、济阳区5件、莱芜区12件、钢城区8件、平阴县2件、商河县4件、高新区6件、南部山区2件、起步区3件,以及2个市直部门(单位)各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41个,水污染问题8个,固废污染问题16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9个,噪声污染问题20个,其他污染问题5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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