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5-01459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9-29 发布日期: 2025-09-29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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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适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按照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市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通过了专家审查,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和区县会签、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议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鲁民〔2021〕83号)等政策文件。
三、议题主要内容
《规划》坚持人民至上、统筹兼顾、系统连续的原则,谋划布局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范围为济南市市域范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至2027年;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含两类,即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对策。总体目标为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规划对策上,着重体现三方面内容:一是城区采取支持新建大型养老机构、新建小区按标准统一配建和充分盘活利用现有闲置设施等多种途径方式保障新增养老服务设施需求,重点推进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打造济南人“家门口”的养老空间,助力“15分钟生活圈”建设。二是农村区域重点盘活用好现有敬老院床位,在确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愿进全进”前提下,打造辐射周边的区域性养老中心。三是加强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衔接,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突出规划管控,增强可操作性。
(二)设施体系。建立大中型机构养老设施—小微型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对应市和区县、街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
(三)空间布局。结合不同区域人口老龄化发展及城市建设特征情况,《规划》提出差异化分类引导策略。一是稳步推进类。针对人口和需求相对稳定,但用地较为紧张的区域,采用“提升优化现状设施、见缝插针补充设施”的布局策略,以满足刚需、就近服务的小微型设施为主,适度增加小微型机构养老设施规模。二是重点配置类。针对具备较好建设空间,未来城镇化及人口导入的区域,设施配置既要满足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同时面向全市适度增加大中型机构养老设施规模。
(四)实施保障。《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无障碍设施、人民防空等建设要求充分衔接,提出规划实施保障的有关建议和要求。
(五)近期建设。围绕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更加优化,设施空间布局上更加均衡、合理,全市近期拟建设一批大中型机构养老设施、街道级养老设施、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
四、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通过了《规划》,由市民政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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