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90072/2022-00651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交运管〔2022〕5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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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交运管〔2022〕5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济交运管〔2022〕5号
各县区(功能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294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济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考核范围:全市从事营运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均应参加2021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考核内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否决指标、违法指标、企业资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动态监控、问题整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二、考核计分标准及等级评定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为:《济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现场考核评分表》(附件1.1)分值60%,《济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日常考核评分表》(附件1.2)。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AAA级企业标准:考核期内不存在Ⅰ类、Ⅱ类否决指标(附件1.1),且考核总分不低于850分。
AA级企业标准:考核期内不存在Ⅱ类否决指标(附件1.1),且考核总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
A级企业标准:考核期内不存在Ⅱ类否决指标(附件1.1),且考核总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
B级企业标准:考核期内存在Ⅱ类否决指标情形之一(附件1.1)或考核总分低于600分的,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三、实施步骤
自4月20日至6月15日,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第一阶段:企业自评阶段(4月20日-5月5日)
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照《济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现场考核评分表》(附件1.1)中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逐条如实进行自检自查、自我考核、自我评分,并撰写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自查报告和《济南市2021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表》(附件2),准备相关考核资料,并于5月1日前向辖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交《济南市2021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表》(附件2)。
第二阶段: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阶段(5月6日-6月1日)
由局相关处室和单位、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第三方安全专家组成考核组,运输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考核标准、流程、档案式样,按照《济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现场评分表》(附件1.1)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列出被考评企业问题清单,由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整改,并对其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现场考核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办公室。经核实无误的由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对此类被考核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同时市局运输管理处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济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日常评分表》(附件1.2)对企业进行日常考核。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和公示阶段(6月2日-6月15日)
根据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结果,由市局运输管理处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综合评定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并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考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运输管理处书面申诉或举报。举报人应如实签署姓名或单位名称,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公布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录入运政系统,抄告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机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专班。专班由市局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的重要性。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按照规定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建立完善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质量信誉档案的内容(附件3),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294号)的要求整理装订。
(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核中涉及加分的项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的公章。
(四)考核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考评,认真履行职责,不准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由此影响企业考核结果的,经考核办公室调查核实,重新认定企业考核结果。
(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接受社会监督,全市设立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0531-62356103。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退出以及增加运力的主要依据。考核等级为AAA级的企业,可批准增加运力或扩大经营范围;考核等级为AA级的企业,暂停车辆新增;考核等级为A级的企业,暂停车辆更新;考核等级为B级的企业,由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抄告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附件: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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