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8052/2021-010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财采〔2021〕21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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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财政局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财采〔2021〕21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 〔2021〕10 号),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性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部署的一项全面 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整合社会资源, 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有效途径。政府购买服 务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水 平和效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对加快建设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做好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准确界定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及范围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 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购买方式和程序,交由 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 付费用的行为。准确界定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及范围,负责提供公益 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 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 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不得将不属于政府职责 范围的服务事项、政府直接履职事项、融资行为、人员招聘、以劳 务派遣方式招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 围。
三、规范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市财政 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要求,结合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 准化要求编制全市统一的指导性目录。
四、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按照“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的原则 开展购买服务活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在指导性目录范围内同 步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严禁“无预算购买”或“超预算购 买”,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财政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不得把政府 购买服务作为增加财政支出的依据,对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经确认已安排预算的方可实施政府采购服务。对政府需求超出 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能力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应将相 关经费纳入部门本级预算;对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且适宜由 社会力量提供的,应按“费随事转”原则,将相关经费预算调整到 主管部门本级,防止出现即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同时又花钱购买服 务的行为。
五、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机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 开展绩效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应当组织项目验收和实施绩效评 价。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或社会影响大的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确 定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 711 号) 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 号) 等有关规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 督。要将购买信息公告、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购买服务合同等 购买信息及时发布到“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对发 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七、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指导,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负责人 和联络人,落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 照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和内控管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政府购买 服务活动,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使用效益,自觉 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社会的监督,对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济南市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24 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济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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