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661G/2016-0011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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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6-07-25 | 发布日期: | 2016-07-25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教育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巩固“零择校”实行“零择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教基字〔2016〕10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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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16-07-25 |
发布日期: | 2016-07-25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教育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巩固“零择校”实行“零择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教基字〔2016〕10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巩固“零择校”实行“零择班”的通知
济教基字〔2016〕10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中小学:
去年,我市公办小学全部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全部对口免试直升,普通高中学校不再招收择校生,全面实现 “零择校”,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为巩固和深化“零择校”成果,贯彻市委市政府“零择班”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巩固“零择校”实行“零择班”,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决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普通中小学巩固“零择校”实行“零择班”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统一目标要求,统一部署。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县(市)区要组织督查组对所属各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教育局也将根据各县(市)区落实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利、弄虚作假的学校,一经查实,各县(市)区要根据组织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二、明确措施,全面实行“零择班”
普通中小学在入学新生中实现“零择班”的关键是均衡分配生源和均衡配置师资。在生源分配方面,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生源,要根据性别比例,采取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办法,组建班级;对于有考核成绩的高中阶段生源,要根据性别比例,按照学生成绩高低采取蛇形排列,实施均衡分班。在师资配置方面,生源均衡分配组建班级后,各学校在科学均衡地配备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相关教育资源基础上,在家委会代表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配置,确保教师资源配置的均衡、公平。
三、强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贯彻落实巩固“零择校”实行“零择班”的重要保障,是广大教育工作者追求教学艺术、实现“教好教会”提高教育质量的新目标、新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教学研究,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并通过开设选修课、学生社团、个性化培养等形式,使学生兴趣特长得到进一步张扬。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从“零择校”到“零择班”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展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为每位学生带来了公平公正的受教育机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零择校”“零择班”取得的良好效果,引导广大家长自觉服从学校安排,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家校合力,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贯彻实施“零择校”、“零择班”工作意见以及督查情况,分别于8月1日、9月15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31-66608024。
济南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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