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661G/2018-0074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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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8-12-26 | 发布日期: | 2018-12-26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教育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 ||
发文字号: | 济教基字〔2018〕11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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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18-12-26 |
发布日期: | 2018-12-26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教育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文字号: | 济教基字〔2018〕11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济教基字〔2018〕1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直属各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现有课后服务成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同时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现就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品质,实施课后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有温度的济南教育”为目标,丰富课后教育内容,健全课后教育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和教育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教育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家长对济南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服务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作为,主动向本校全体学生提供优质课后教育服务。
(二)安全有序
课后教育服务要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实施有序,确保参加课后教育的学生安全,确保课后教育服务工作平稳有序。
(三)自主自愿
课后教育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或家长参加。
(四)公益普惠
课后教育工作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三、工作要求
(一)突破“校内校外”壁垒,创新教育方式,开启以“课程化”为主要标志的延伸教育体系建设。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有效融合,因地制宜,充分依托驻济院校、科研院所、工矿企业、自然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大型公共设施资源等资源单位,通过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科学考察等方式,形成育人为本、方向正确、内容完善、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道德培养全覆盖、知识能力全覆盖、课内课外全贯通”的课后教育体系。同时,结合学生参与意识强、渴望交流、自觉效仿等特点,全面推进“学长制”经验,鼓励各校搭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互动平台,将“学长身份”转化成“学长意识”,让高年级学生以身示范,带动低年级学生自我发展。
(二)突破“家里家外”壁垒,家校联手,形成育人合力。依托学校家委会和家长学校,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提升家长参与课后教育的积极性,变学校教育的“旁观者”为教育的“参与者”;同时通过家校共育,加强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绩观和成才观,指导掌握科学的育子方法,克服盲从心理,回归教育本位,为在学校教育和社会培训教育“十字路口”两难徘徊的家长指明方向,缓解焦虑,减轻经济负担。
(三)突破“线上线下”壁垒,采用“互联网+”,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要加强教育资源的开发,依托我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网络媒体的普及作用,强化名师的辐射作用,通过线上教育、空中课堂、微课分享、个性化指导、即时推送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实现学习形式个性化,教育方式多样化,表达形式原创化,平台互动开放化。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各区县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对中小学课后教育服务的指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教育服务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教育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统筹与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创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教育服务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教育各项制度,规范管理,课后教育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的课后时间。中学可延伸至休息日(含节假日)。具体时间可由各区县教育局、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后教育的组织形式,既可以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教职工(含身体健康的退休教职工)、家委会成员等直接管理,也可以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街道(社区)中的志愿团体公益参与。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本校组织实施课后教育服务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向各区县教育局报备。
(二)健全机制,确保课后教育顺利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积极落实财政经费投入,支持课后教育工作,对参与课后教育服务的学校、教职工及相关人员给予补助,并按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课后教育服务工作,教职工参与课后教育服务工作可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课后教育服务核增的绩效工资,单列管理。要建立对课后教育工作中积极参与、开拓创新的教师及职工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切实加强对参与课后教育的教职工工作及生活的关心爱护,同时学校可以采取调休等方式解决参与课后教育工作教师的休息及教研需求。
(三)强化监管,切实提高课后教育服务水平。各区县教育局要将课后教育服务工作纳入区域教育治理体系,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内容。学校是课后教育工作的第一主阵地,学校要对各年级、各班级的课后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全面监测,有效评价,创新支持。家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教育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在校内外延伸教育服务实施前,要遵照家长自愿原则,由学校、家长各方共同签订课后教育服务协议,明确权责关系。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密切家校沟通,及时回应家长关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学生安全。
(四)加强宣传,努力凝聚社会最大共识。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应加强课后教育服务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课后教育工作的内容、流程、措施、结果等要向家长及社会公开、公示,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主动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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