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0-0076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06
发布机关: 济南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财办〔2020〕17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06
发布机关: 济南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财办〔2020〕17号
有 效 性: 0

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财办〔2020〕17号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2020年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8月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0年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关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加强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落实情况,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我市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二)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扩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展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注重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处室联系方式、申请起止时间等信息。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规定公示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并予公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强化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增强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进一步提升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跟踪市场对相关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办公会议。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公开。编制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三)推进行政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处室(单位)要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并将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开展IPV6升级改造,市级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要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三)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要采取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四、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增强依申请办理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要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完善。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联络员作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要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并建立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要按照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构建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要定期对本处室(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开展全面自查,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强化督查评估。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部署的各项工作实施“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将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内容。要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科学性、实效性,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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