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37059525546-A/2017-40156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27 发布日期: 2017-07-27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17〕9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27
发布日期: 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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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17〕9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17〕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和服务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为建设品质市中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重点工作

(一)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做好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及宣传。推进棚改旧改信息公开,完善棚改旧改、房屋征收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信息公开,分期公开拆违拆临行动任务台账,确保按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推动拆违拆临地块后续利用,做到即拆、即清、即绿。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德耀中华”道德模范、“迎接十九大、共创文明城”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专栏,确保创城宣传任务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做好治霾、治堵、精准脱贫工作中重要政策、措施等信息公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限产企业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区阶段性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按月发布全区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做好交通治堵十大措施信息公开,借力各类媒体资源,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强化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深化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做好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等信息公开力度。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口名单以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区环保局、市中交警大队、区扶贫办按职责分工以及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推进财政、金融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全区相关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提供解读素材等形式及时宣传解读。围绕出台促进就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落实情况等。围绕落实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等信贷政策,通过政策通报会、银企对接会等方式,加大对货币和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准确地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财政形势。(区发改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办、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统计信息公开。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信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区发改委、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审计信息公开。积极完善以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的公开力度,促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国家、省、市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有关政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确保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并进一步扩大传播范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市中国税局、地税市中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动全区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投资信息,公开重点项目申报标准、程序等。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并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批项目名称、申请人、主要建设内容、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等,定期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公开,并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善区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以及区、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地依法规范履职。(区编办、区发改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区法制办、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及时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发布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有效发挥小微企业数据库作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信用济南”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纳入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失信“黑名单”信息。(区编办、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只跑一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实现省、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街道拓展延伸。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管理,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发布与区管企业有关的区域规划和行业规划,及时公开区管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区内重点市场价格信息,及时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区农业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财政部门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区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推进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等信息公开。(区财政局、市中国税局、地税市中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的政策措施。对推进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等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公开。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及不达标等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强化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标准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安全、环保、能耗限额等领域的标准要求,倒逼水泥、炼油、轮胎、化工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区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区发改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实施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程,开展“质量月”活动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消费预警能力。(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为民办实事”信息公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服务。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扎实做好12大类60项民生实事,让群众不断感受到发展有新变化、生活有新奔头。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为民办实事”公开专栏,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公开办实事进展、成果等,并按季度公开工作落实情况。(“1260”民生工程责任部门分别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督促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及河湖保护情况。(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市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等信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信息公开。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以在地图上标注区域的形式为主,可辅以文字表述)、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完善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进一步做好药品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许可事项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本要点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区政府或本部门网站公布,并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认定问题,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要将“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健全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的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进一步完善解读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和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威信息发布时效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移动终端建设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加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障不力的实施关停并转,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

(五)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要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不断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并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六)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积极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确保2018年年底前实现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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