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37059525546-A/2018-4017102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
| 成文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8〕33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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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 成文日期: | 2018-09-10 |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8〕33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18〕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河道水质,改善生态环境,打造景观河道,带动产业发展,区政府确定,全面开展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建设国内知名、全省一流的品质之区”中心任务,以提升小清河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实施污水处理、生态补水、绿化提升、河道亮化等工程,强化河道管护力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2018年年底前,消除污水直排,强化底泥污染防治,实现小清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全面实行河长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管护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尽快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宜游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结合旧村改造、片区开发、道路建设及拆违拆临等任务,对城中村、老旧社区、城乡结合部、城市支路及城区支流河道棚盖下的合流管线进行雨污分流,消除截流井,减少溢流污染。2018年年底前,完成南北康配套排水管网建设、济微路(大涧沟至二环南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大涧沟(二环南路至腊山分洪道)综合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区市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排水排污管理。
1.加强污水纳管行为监管。年内开展小清河流域范围内污水纳管企业事业单位排查,建立污水纳管台账,开展监督监测。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污水的,由区环保部门立案查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餐饮业户应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等规定,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河道、雨水斗及管线。要依法查处向河道、雨水斗及管线倾倒餐厨废弃物行为,确保餐厨废弃物不进入排水管网。(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强化排污许可管理。依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进一步推行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逐步推进实施,2020年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4.加快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将小清河流域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和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体系。2018年完成小清河及其一级支流河道(直接入小清河干流)沿线(左右两岸各1公里范围内)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处置。(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小清河流域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两分离、三配套”粪污综合利用模式。2018年年底前实现小清河及其一级支流河道沿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消除畜禽养殖对小清河流域的水质污染。(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6.加快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按照计划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对已完成的5个排污口纳入规范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4个排污口截污并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等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面源污染管控。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高剧毒农药禁用管理,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2018年年底前,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农田面积2000亩,小清河及其一级支流河道沿线区域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达到5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38%,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城市面源污染防治。道路保洁应以清扫保洁为主、洒水冲洗为辅的作业方式,严禁将收集的污水排入雨水系统污染河道,严禁向雨水斗、河道等排水设施倾倒环卫保洁垃圾,严禁将化粪池粪便向排水设施内倾倒;清雪作业时,应选用环保型融雪剂,严禁直接将积雪向排水设施倾倒;年内完成全部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避免未经处理垃圾渗滤液直接进入排水管网或河道。(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
1.开展“清淤行动”。年内完成小清河及其支流底泥清淤,降低底泥污染物释放对小清河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牵头单位:区市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开展“清网行动”。年内完善雨污水管线养护管理标准和排水管线清淤疏浚考核办法,开展排水设施“清网行动”,对雨水斗及雨污水管线进行全覆盖清淤疏浚。(牵头单位:区市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开展“清洁行动”。年内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标准和河道保洁考核办法,开展河道“清洁行动”,实现保洁全覆盖,按照河道保洁管理标准配备河道保洁工作人员,落实管护责任,着力解决好河道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减少垃圾污染。(牵头单位:区市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4.开展河道水生态原位修复。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和试点工作,利用土壤—微生物—动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逐步恢复河道动植物生态多样性,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年内完成试点工作,选定适合我区的处理工艺。(牵头单位:区市政局、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整治河道违章棚盖。根据市河道主管部门制定的河道违章棚盖“拆违拆临”任务清单要求,由区农业局牵头,联合区市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拆除条件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同步实施截污治污、拓挖河道以及绿化景观提升。(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指挥部,负责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强力推进措施,推动治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治理目标顺利实现。
(二)严格执法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促进河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管体系,依法查处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破坏监控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督导。要对开展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进行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和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小清河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月调度整治推进情况,对达不到时间节点进度要求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名单
2.济南市市中区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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