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37059525546-A/2013-6393211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3-12-23 发布日期: 2013-12-25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13〕25号 有 效 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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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3-12-23
发布日期: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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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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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关于建立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13〕25号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济南市市中区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立完善我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全区森林保护发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管理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也是促进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林业政策、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对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立生态文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努力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9.5万立方米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工作,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实现。

  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目标责任

  1.“十二五”期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年净增长率2个百分点以上。

  2.“十二五”期间全区森林蓄积量达到19.5万立方米,年净增长量0.9万立方米。

  3.森林保有量8400公顷,林地保有量9400公顷,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到100%。

  4.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年森林采伐量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

  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2%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0.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0.2%以内,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测报准确率97%以上。

  6.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林业各类工程造林和项目实施任务。

  三、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任务

  1.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都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林木必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格执行公益林采伐报批程序,从严控制采伐。改革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环节,推行森林采伐蓄积单项控制和伐区简易设计,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

  2.加强木材经营运输管理。凡从事木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没有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实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强化木材运输监督管理。

  3.加强林地林权保护管理。科学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凡已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确需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依法进行审核审批。严格执行林木林地流转程序,加快完善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和林权档案管理工作。

  4.加强林业“三防”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值班调度、应急准备、火情报告、责任追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重点部位排查防控、巡查检查全覆盖和思想认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宣传教育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行政和技术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侵入。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滥伐、盗伐林木行为的发生。

  5.加快发展后续森林资源。以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大力建设林业基地,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发展以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全力加快中幼林抚育间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步伐,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造成造林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采伐谁更新”的原则,及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

  四、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纪检、区政府督查室、林业、发改、财政、国土、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规划、管理、指导、协调、考核、督查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目标考核。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把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评比,确保责任到位。区农业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年度自查报告工作。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区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问责。

  3.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条幅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经常交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宣传各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

  4.坚持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全民的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道德意识。组织开展各种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附:济南市市中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济南市市中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培胜 副区长

  副组长:王 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吴 晶 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王书勤 区监察局副局长

褚星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调研员

   田贯帧 区财政局副局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王 戈 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副局长

   宋 乐 区交通局副调研员

   李康勇 公安市中分局副局长

   苏 平 七贤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富河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侯传栋 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邢长福 兴隆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洪盛 党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海霞 陡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吴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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