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37059525546-A/2015-6393217 | 主题分类: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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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5-02-12 | 发布日期: | 2015-02-12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发〔2015〕2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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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暂无 |
| 成文日期: | 2015-02-12 |
| 发布日期: | 2015-02-12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发〔2015〕2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15〕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12项民生工程(58件民生实事)进行了分解立项(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所承担的任务逐项、逐条分解细化,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对指标类任务要明确工作措施和节点目标;对项目类任务要明确年度投资额、形象进度、时间节点;对事项类任务要明确工作内容、主要措施、阶段性目标、完成时限。相关工作分解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计划表》(见附件3),于3月2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
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按一季一报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上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等)于下季度的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见附件4)报区政府督查室。
三、区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对困难较大的工作,及时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及时汇总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已完成的工作第一时间通报,全面落实情况一季度一通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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