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37059525546-A/2015-6393254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5-12 发布日期: 2015-05-12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15〕1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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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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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15〕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济南市市中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济南市市中区地处市区南侧,山区与平原共存,地形地貌变化较大,地质构造复杂,受人类工程活动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及《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第243号令)规定,编制本方案。

一、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14年,我区积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汛前排查和汛期巡查,强化对各灾害隐患点的预警和监测,积极督促落实防治责任。全年辖区共发生一起山体崩塌地质灾害,位于白马山街道办事处白马家园小区南侧山体,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对该处隐患进行了治理,有效消除了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定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2015年度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其具体特点,经调查分析,局部区域具有地质灾害致灾条件,在汛期降水量较大以及人为活动诱发条件下,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根据正常年份情况,雨季一般于6月中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其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如下:七里山周边山体不稳定边坡崩塌地质灾害;郎茂山周边不稳定边坡崩塌地质灾害。以上区域内地形地貌变化较大,根辟裂隙发育纵横,如遇较强降雨过程,易突发崩塌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和责任单位

(一)英雄山路92号院内七里山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该院落地理坐标为:北纬36°37′34″,东经116°59′50″。边坡坡面节理裂隙较发育,受节理裂隙切割,坡体中上部较为破碎,风化严重,边坡受长期风化剥蚀、降雨冲刷、冻融、岩体结构与构造及削坡建房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山体表面凹凸不平,危岩体遍布,局部再次发生崩塌、落石的可能性较大,对周边及坡顶居民安全造成威胁。

责任单位: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济南外国语学校。

监管单位:六里山街道办事处。

(二)郎茂山北侧(育晖小学南侧)崩塌地质灾害。该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市中区郎茂山北侧,育晖小学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8ˊ25',北纬:36°37ˊ53'。郎茂山海拔约260米,岩性为厚层石灰岩。育晖小学南侧山体存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边坡长约120m,立面高差约18-35米,坡度82-90°。据调查,边坡整体呈岩土二元结构,边坡上部为土质边坡,长约50米,高约6-12米,坡顶边缘5-7米处有楼房建筑物,紧邻坡顶边缘有小区围栏、道路。坡体中上部较为破碎,风化严重,边坡受长期风化剥蚀、降雨冲刷、冻融、山体立面凹凸不平,危岩体遍布,局部再次发生崩塌、落石的可能性较大,威胁边坡上方居民和坡体下方育晖小学师生安全。

责任单位:市中区教育局、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防灾对策,落实防治措施。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二是设立警示标志,发放避险明白卡,加强监管,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三是加强警示、监测、巡查、预警、群测群防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四是及时制定排险治理方案,消除灾害隐患,遇有突发地质灾害时,及时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系统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按照《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43号令)的有关要求,落实好群测群防体系,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及时采取监测、警示、警戒、防范措施;汛期内,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巡查监测,发现险情、灾情的,立即向区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对本辖区内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抓紧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具体负责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编制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监测;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并认定治理责任人;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组织治理,并对治理工程组织竣工验收。

区城乡建设委负责开展建设工程附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明确防治责任,并督促责任主体单位落实监测、防范和治理措施,消除灾害隐患。严格把好建设工程验收关,地质灾害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区发改委负责把好项目审批关,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均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相关审批程序中,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

区农业经济发展局负责水利设施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和对水利工程安全产生威胁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开展水库、河道等附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并落实监测、巡查、防范措施;负责因水利设施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和直接威胁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有关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道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监督农村公路沿线建设及施工单位,在选择临时办公、工棚选址及设备安置场地时,必须避开农村公路沿线附近地质灾害危险点。

区市政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定期开展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对发现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好监测、预警、防范工作,必要时设置警戒线,疏散受威胁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险治理,消除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公用设施建设时,要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杜绝公用设施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校师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学校校园内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学校校园内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或险情、灾情时,立即向区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地质灾害对学校校舍和师生的威胁。

(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全区各部门要在汛前排查和责任落实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设立警示牌,划定危险区,设置临灾预警信号,明确监测责任人及监测措施。汛期应积极落实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速报等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

(四)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遇有重大紧急地质灾害情况时能迅速反应,及时处置。

(五)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应组织受威胁人员及时搬迁避让。

  各相关单位可通过山东卫视晚间新闻(18时30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天气预报栏目(早7时,晚19时)的天气预报节目或登录山东地质环境信息网(www.sdgem.gov.cn)收听、收看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好监测、巡查、预警和防范工作。

  市中区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82078867(白天)、82078863(夜间及节假日);传真:82078867、8207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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