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37059525546-A/2015-6393266 主题分类: 暂无
成文日期: 2015-12-30 发布日期: 2015-12-3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15〕19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暂无
成文日期: 2015-12-30
发布日期: 2015-12-3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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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15〕19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网格化

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15〕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济南市市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切实改善我区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环境监管属地责任制,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科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部门、街道办事处环境监管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村(居)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将环境监管职责向基层延伸,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区、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的环境监管属地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三、划分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街道办事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建立环境监管网格。要按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单元,网格边界为行政区边界,不跨行政区分割,保持行政辖区完整性。

  (二)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网格划分实行分级负责。其中,区政府建立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建立三级网格,村(居)建立四级网格。

  (三)坚持无缝对接原则。网格之间不应有漏洞和重叠,不留死角和盲区。有争议时,由该网格划分责任主体予以明确。

  (四)坚持方便管理和相对稳定原则。网格划分应方便监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运行管理

  (一)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逐级明确本级网格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网格职责应包括保障本级网格日常运行、指导监督下级网格建立运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和每年公布重点监管对象等内容。部门职责按照权力清单划定,做到职责边界清晰。各部门应将本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到内设机构和岗位,理顺体制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落实责任。

  1.二级网格。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二级网格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区环保局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主体责任人,监管人员为二级网格的直接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承担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2.三级网格。各街道办事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并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3.四级网格。村(居)委会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四级“网格长”,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并设置1名监管员。

  (三)健全机制。

  1.巡查机制。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

  2.报告机制。网格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后,按照本部门内部工作程序逐级报告。

  3.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按照本部门内部工作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由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4.沟通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网格内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由网格领导责任人或直接领导责任人召集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督查机制。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建设阶段(2016年1月底前)。制定网格划分方案,完成网格划分设置、相关人员培训、定岗定人定责、规章制度制订、设备设施配置等工作,建立起区、街道、村(居)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试行阶段(2016年2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确定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境监管网格高效运转。

  (三)实施阶段(自2016年7月1日起)。对网格监管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自查,在责任划定、工作落实、任务完成、建章立制等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体系,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作为改进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积极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划分后的网格统一编码(网格编码规则见附件),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污染源清单,明确网格内各类污染源的责任人,实施分类、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

网格编码规则

  

  我区二级网格编码由市政府确定,编码为:B37010302。

  我区三级网格编码由11位代码组成:第一位为C,代表三级网格;中间8位为二级网格数字编码;后2位为子网格代码,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

  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1

  六里山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2

  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3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4

  四里村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5

  杆石桥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6

  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7

  魏家庄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8

  泺源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09

  王官庄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0

  舜耕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1

  七贤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2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3

  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4

  兴隆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5

  党家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6

  陡沟街道办事处编码:C3701030217

四级网格可参照上述编码规则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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