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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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10-10
10月9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济医保发〔2025〕1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正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的关键阶段,旨在更好地适配医疗技术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各地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清理规范不合理价格项目。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7号)文件公布了规范后的价格,并要求各地市做好价格政策衔接。
三、出台目的
严格落实国家、山东省医保局有关结核分枝杆菌类检测项目价格治理要求,确保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上级政策有效衔接,切实提升检测服务性价比,特对我市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快速检测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开展价格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使医疗费用更加公平合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四、重要举措
本通知为规范济南市医疗服务部分检验类项目价格,通过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公平性,保障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一)优化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通知明确调整了“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快速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和“电脑血糖监测”四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同时,对“结核分枝杆菌菌种鉴定基因芯片检测”进行了项目名称的修订并制定了价格。此外,“耐药结核分枝杆菌检测”等相关项目被废止。
此次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和省级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统一政策要求,通过纠正部分不合理价格水平,修订和废止项目,一方面鼓励和推广技术更先进、效率更高的检测方法,另一方面淘汰落后或重复的项目,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附件中的价格为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执行上限,允许下浮,体现了价格管理的灵活性,同时强调了价格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二)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公示与社会监督
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
这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监督权的关键环节。通过公开透明的价格信息,患者能够清晰了解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从而能够进行自主选择和有效监督。价格公示制度有助于倒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潜在问题,促进医患之间的信任。
(三)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后效应的监测与防控
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重点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的激增。通过监测服务量和费用的联动变化,防止价格治理的效果被削弱,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五、与省级文件的差异
按照国家价格治理的统一要求,并维持同城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收费的一致性,我市公布的价格文件的项目要素及收费标准与省级文件相同。
在具体执行层面,我市充分结合本地医疗服务体系特点与患者就医需求,在确保与省级政策核心要求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同步制定了政策宣传与解读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向医疗机构与群众普及政策内容,确保政策落地过程中信息传递准确高效,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的执行问题,切实保障政策实施效果与省级文件要求高度契合。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具体联系人:潘柳欣
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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