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67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1-19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2023年1月1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赵寿娟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济南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
济南将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依托企业构建“一窗通”平台,将省内市场主体迁移和住所变更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同时,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用好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鼓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实行优惠担保费率。
《实施意见》高度关注企业服务工作,要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深入推进惠企政策“一口办理”工作机制,推动惠企政策集中发布、集中解读、集中推送、集中兑现。依托“泉惠企”平台政策兑现系统,实现企业线上申报、部门线上审核、结果线上展示。适时推出更多“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同时,将“多测合一”服务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对涉及的7大类8项测绘服务,鼓励多个阶段全流程测绘事项委托一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推行市政公用服务领域“无感审批+有感服务”、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验、闭环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零材料”申报。完善“线上+线下”帮办运行机制,为省市重点项目配备“项目管家”。不断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实施意见》在综合保税区建设方面提出了举措,要发挥综合保税区与跨境电商综试区叠加优势,优化跨境电商进口流程,完善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全链条,建设济南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打造“保税商圈”,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提升济南国际消费水平。推动在济南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进口中心仓,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具体联系人:林峰
咨询电话:0531-6896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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