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53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1-19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贯彻实施意见》的解读
  • 发文字号: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贯彻实施意见》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9号)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9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方面,提出了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工业产品生产管理规定、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15条贯彻落实措施。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从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着力降低物流服务收费等方面,提出了公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收费流程管控、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口岸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等15条贯彻落实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从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数字济南建设、推行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优化“智惠导服”办事引导、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优化跨境电商进口流程、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推进惠企政策“一口办理”工作机制等27条贯彻落实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从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安全生产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依法执法、健全集体商标管理制度等12条贯彻落实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从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提出了规范重大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清欠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失信案件清理“府院联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等11条贯彻落实措施。


五、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一)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对照《山东省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动态调整全市证明事项清单。认真落实省行政协助核查办法,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

(二)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依托企业构建“一窗通”平台,将省内市场主体迁移和住所变更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即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下同)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时,只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住所迁移,无需经迁出地登记机关同意。实现线上共享和移交功能,将线下调档程序改为登记机关线上共享调档,提升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便利度。

(三)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我省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管理制度,严厉整治违规收费行为,非电网供电主体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向终端用户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做好电价政策告知、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大违规转供电加价治理力度,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林峰

咨询电话:0531-68966407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