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69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1-19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专家解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赵德铸,男,副教授,法学博士,济南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济南市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长期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

济南大学赵德铸副教授表示:济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贯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政府招标项目不得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等要求。《实施意见》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清理违规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得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持续落实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二是打造“保税商圈”,建设济南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要优化提升跨境贸易服务,依托“单一窗口”建设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地方版,丰富结汇、售汇功能,开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专区,提供“RCEP”原产地规则查询等功能。要建设济南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打造“保税商圈”,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提升济南国际消费水平。推动在济南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进口中心仓,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打通消费者退货最后一公里”。

三是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法,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避免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等方式取代日常监管的“运动式”执法。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搭便车”“蹭流量”、“口碑”营销、商业贿赂、“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使用,坚决遏制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具体联系人:林峰

咨询电话: 0531-68966407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