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21批信访件135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5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7件、市中区10件、槐荫区2件、天桥区9件、历城区35件、长清区16件、章丘区12件、济阳区4件、莱芜区9件、钢城区4件、平阴县5件、商河县2件、高新区13件、南部山区5件、起步区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41个,水污染问题12个,固废污染问题33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20个,噪声污染问题25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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